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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我市计划改造162个老旧小区
2024-03-20 09:41:57.0 来源:榆林日报  浏览 21打印本文

3月15日,记者从榆林市民生实事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今年,市住建局将持续细化构建“市级统筹、县级落实、街道参与”的工作体系,狠抓工作措施落实,全力推动全市162个老旧小区改造,重点开展四个方面工作。

       统筹实施改造内容。指导各县市区结合城市更新行动、完整社区建设,持续抓好楼道革命、环境革命、管理革命,“一小区一对策”合理确定改造内容、改造方案和建设标准,重点解决加装电梯平层入户、停车难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堵点问题。因地制宜推进小区活动场地、绿地、道路等公共空间和配套设施的适老化、适儿化改造,统筹建设养老、托育、助餐等社区服务设施,补齐老旧小区“一老一幼”等设施短板。

       强化党建引领机制。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党员的带头作用和社区居民的自治作用,大力破解改造和管理中的难题。实施全过程由各县市区政府牵头制定改造任务清单,由群众进行“点单”。结合改造同步建立健全小区长效管理机制,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居民自治机制建设、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相结合,建立动员居民参与改造机制。充分征求群众意见,汇集“民意民智”,动员居民参与改造,激发小区业主参与热情,切实做到改造前问需于民、改造中问计于民、改造后问效于民。全面推动党建引领红色物业,努力实现改造后物业服务管理全覆盖。

       拓宽资金筹措渠道。积极向中省申请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第一批补助资金7030万元,积极争取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中央预算内投资。市级按照中省给予项目总投资10%配套资金,对加装电梯的给予每部20万元补助。各县市区按比例落实配套资金及电梯加装补助资金,同时将项目前期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支持列入改造计划的小区居民提取住房公积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用于老旧小区改造。本着“谁出资、谁受益”的原则,引导小区居民通过直接出资、出工出力、让渡小区公共收益等方式,合理落实出资责任。

       消除质量安全隐患。坚守安全底线,加强宣传教育,把安全发展理念贯穿老旧小区改造各环节和全过程。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做好城镇老旧小区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指导各县市区严格履行施工安全监管,落实施工组织、工程管理等工作制度。加强质量安全检查,特别是对隐蔽工程和加装电梯施工的巡查力度,规范项目验收管理。组织管线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对老旧小区安全状况进行“体检”评估,以消防设施、建筑物屋面、外墙等公共部位和供水、供电、供热等各类管道管线为重点,精准消除各类施工安全隐患,有效防范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