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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我市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08万元
2024-03-29 10:16:12.0 来源:榆林日报  浏览 49打印本文

■全市共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23679件,办结23527件;

■广泛开展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单位、进商超的“六进”宣传活动;

■全市建成107个消费维权服务站,33家实体店实行了七日无理由退货承诺;

■探索法律援助与消费纠纷咨询、调解、代理和诉讼“四位一体”无缝对接新格局。

“如何选到好的中药材?”“如何辨别药材是野生还是人工种植?”随着健康生活理念的普及,越来越多的市民开始关注“中药真伪鉴别”。

3月15日,在我市2024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宣传活动现场,相关专业人士对前来咨询的市民讲解如何辨认假冒伪劣中药材,并就如何正确使用药品以及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等进行宣传普及。活动期间,市市场监管局等16家部门企业还设置了食品快速检测、真假烟酒鉴别、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援助等现场咨询点,通过多种形式的活动提升广大群众的维权意识和能力。

去年以来,我市持续加大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力度,进一步强化市场监管,畅通消费投诉渠道,提升消费维权效能,着力营造让消费者放心和满意的良好消费环境。据统计,2023年,全市共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23679件,办结23527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08万余元。

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是市场监管的工作重点。我市强化对企业的信用修复警示约谈和培训指导,进一步提升广大市场主体的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市本级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567户,11户企业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营造“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环境氛围。同时,围绕食品、药品、汽车等重点消费领域,广泛开展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单位、进商超的“六进”宣传活动,并在全市行业系统内组织开展常态化消费维权业务培训,不断强化各级主体责任意识,提升全市消费维权队伍整体效能和专业化技能水平。

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方面,我市紧盯食品、药品、农资等民生重点领域,加大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力度,定期开展假冒伪劣集中打击行动,去年共查办侵权假冒案件219件,涉案金额1099.41万元,处罚款罚金499.63万元,有力维护了产品质量安全和消费市场秩序稳定。大力推进消费维权服务站建设和七日无理由退货承诺制度,发挥商场超市、市场、企业、景区消费维权服务站作用,推行线下“代位赔偿”,就地化解消费矛盾纠纷,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目前,全市建成107个消费维权服务站,33家实体店实行了七日无理由退货承诺,消费者自主选择权进一步扩大。

我市还积极推动新时代“枫桥经验”在消费维权领域落地落实,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榆林学院、律师协会等设立了律师团、专家团、志愿者团、师资团、消费维权服务站、消费维权法律援助工作站,探索法律援助与消费纠纷咨询、调解、代理和诉讼“四位一体”无缝对接新格局。同时还深入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全面提升企业诚信和产品质量,目前,全市共有县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144家、市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26家、申报省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7家。

“下一步,我们将紧紧围绕‘营商环境突破年’活动和‘激发消费活力’主题,统筹服务和监管,全面推进‘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提升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意识和消费者预防风险、依法维权的能力,全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