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马露露 任惠) 5月17日,市政府办印发《关于探索推进“标准地”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深入推进我市“标准地”出让制度改革,全面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生产要素高效集聚,提高我市工业项目投入产出水平,实现工业用地“交地即交证、拿地即开工”。
《意见》提出,2022年上半年,榆神工业区、榆横工业区作为全市“标准地”改革试点,要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全面开展相关区域评估评价工作,同步推进“标准地”出让工作,形成控制性指标体系,明确出让履约要求,建立全程监管体系,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推动全市“标准地”改革。今年年底前,全市省级以上开发区(高新区)新批工业用地中,按照“标准地”制度供应的土地要达到40%以上。2023年起,全市各类园区、工业集中区等产业集聚区全面推行工业项目“标准地”供应。2024年起,全市“标准地”供应将向混合产业项目推进和延伸。
《意见》明确,我市将成立推进“标准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重点研究“标准地”改革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统筹指导和协调推进相关工作。各县市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建立工作机制,上下联动、协同推进,共同推动“标准地”改革取得实效。要建立和落实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供应、开发利用等的评估考核机制,表彰先进、通报落后,努力推进“标准地”改革落地。要广泛宣传“标准地”改革的重要意义,及时发布“标准地”改革信息和政策解读,大力推广先进经验、典型做法,为全市“标准地”改革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