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上半年榆林市文化产业发展调研报告
为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榆林文化强市”的战略指示,全面了解全市文化产业发展现状,7月份,榆林市社会经济调查队成立专项调研组,通过实地考察、查阅资料、听取汇报等方式,对十二县(市、区)文化产业展开摸底调研。从调研情况了解到,全市总体在推进文化产业发展方面取得的成效较好,但是,还存在文化企业规模小,竞争力不强,高科技人才匮乏、新兴文化产业薄弱等短板依旧突出的问题。下面就全市上半年文化产业发展调研情况予以汇报。
一、榆林市文化产业发展特点
截止上半年,全市规模以上文化产业企业共有50家,较去年末净增12家,其中限上文化批零业净增5家,规上文化服务企业净增7家。上半年,全市规上文化产业实现总营业收入1.98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22.2%。其中新增12家规上文化企业实现营业收入0.21亿元。全市文化产业总体实现平稳较快发展,但与全省相比,仅占全省规上文化企业数量的4.2%,占全省规上文化产业营业收入的0.5%。
(一)全市规模以上文化企业营业收入保持平稳增长
上半年,全市规上文化产业发展势头良好,除规上文化制造业营业收入同比下降外,其余行业均保持较快增长。
1.规上文化服务业营业收入高速增长。上半年,全市29家规上文化服务业企业共实现营业收入1.01亿元,同比增长93.3%,拉动全部规上文化企业营业收入增长30.1个百分点。文化娱乐休闲服务、内容创作生产、创意设计服务类企业呈高速增长态势,其中12家文化娱乐休闲服务企业,实现营业收入0.47亿元,增长79.8%;8家内容创作生产企业,实现营业收入0.19亿元,增长114.1%;5家创意设计服务企业,实现营业收入0.25亿元,增长103.3%;其余文化辅助生产和中介服务企业、互联网信息服务企业、文化传播渠道企业共计4家,实现营业收入0.11亿元。
2.限上文化批发零售业营业收入增长较快。全市限上文化批发零售业,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0.52亿元,同比增长44.0%,拉动全部规上文化企业营业收入增长7个百分点。全市限上文化批发零售业的主要行业以图书、报刊批发零售业为主。18家规上批零企业中有10家为图书批发零售,实现营业收入0.43亿元,增长46.5%。其次是金银、珠宝首饰零售,规上4家店实现营业收入0.04亿元,增长15.6%。其余为文具用品零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4家规上文化企业实现营业收入0.02亿元,增长173.5%。
3.规上文化制造业营业收入急速下滑。上半年,全市规上文化制造业营业收入0.45亿元,同比下降39.2%。目前在库仅有3家规上制造业文化企业,通过实地考察调研发现,其中两家企业:一家企业上半年已转让,变为汽车销售企业;另外一家企业由于上半年企业内部处于股权纠纷当中,现停止运营。
4.文化传播渠道类企业数量、营收均位列第一。上半年,文化传播渠道类企业达到17家,实现营业收入0.57亿元,分别占全市规上文化企业数量和营业收入的34.0%和28.8%,在九大类行业中企业数量最多、营业收入最高。文化娱乐休闲服务、文化内容创作生产类企业数量和营业收入在九大类行业中均居第二、第三,企业数量分别达到12家和9家,营业收入分别达到0.47亿元和0.45亿元。
5.内容创作生产类产业营收增速位列第一。内容创作生产类产业实现营业收入0.45亿元,同比增长达到104.9%,在九大类行业中营收增速最高。创意设计服务、文化消费终端生产类企业营收增速在九大类行业中居第二、第三,增速分别达到103.3%和92.5%。
(二)规上文化产业盈利能力增长较快,总体效益向好
上半年,全市规上文化企业实现总营业利润4175.90万元,同比增长87.4%。其中批零业实现营业利润1786万元,增长44.9%;服务业实现营业利润1910.50万元,增长336.7%。从九大分类看,全市文化传播渠道类企业共计17家,实现营业利润1716万元,增长59.9%;文化娱乐休闲服务类企业12家,实现营业利润450.50万元,下降46.5%;文化内容创作生产类企业9家,实现营业利润34.40万元;创意设计服务类企业5家,实现营业利润10.60万元;其余文化辅助生产和中介服务类企业、文化消费终端生产类企业、新闻信息服务类企业共计7家,实现营业利润1964.40万元。
二、榆林市文化产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当前,文化产业正逐步成为现代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快经济转型、调整产业结构、带动三产发展、解决富余劳力就业的重要途径。从上半年发展看,全市文化产业在平稳较快发展的同时,仍存在一系列困难和问题。
1.文化产业发展意识薄弱,机制不健全
从各县(市、区)近几年先后出台的各项关于文化产业发展规划文件不难发现,文化产业作为朝阳产业、主导产业的共识基本达成,政府也已把发展文化产业摆上议事日程,但全市上下对这一产业的优势和发展前景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产业发展意识薄弱,没有真正把文化产业看成是未来经济的重要增长点,尚未将文化产业上升到战略地位来抓。
经调查发现,“十二五”期间全市实施“135531”文化大市建设工程,要求每年对文化建设的投入不低于财政总支出的3.0%,以推动榆林文化大繁荣大发展。但在政府官网上查询得知,2016年全市“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约占全市财政支出的2.4%,2017年,该数据约为2.6%,皆未达到“各级财政每年对文化建设与发展的投入不低于财政总支出的3.0%”的要求。
2.规上企业规模普遍偏小,发展模式单一,缺乏领军企业
全市文化产业滞后于其他市,起步迟,基础差。从企业营收增速和企业数量看,虽然增速较大但是总量过少。在调研、考察中发现,全市现有规上文化企业多数属于小型文化产业类型,主要以传统的民俗文化为基础自发形成,处于初级、分散、低产、摸索阶段,有的是在过去的基础上改制重组的延续,有的是以劳动力换取产值,缺乏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领军企业。由于缺乏总体规划和正面宣传、引导,多数业主树不起长足发展的信心和奋斗目标,只图自身眼前利益,不求今后更大的发展和对社会的奉献,发展模式单一,很难形成相互依托、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集群产业。
上半年,全市50家规上企业中,没有1家年营业收入上亿的企业。仅有5家企业年营业收入过千万,其中仅有一家企业营业收入超过2千万,但受季节、政策等多方面因素影响,效益不稳,且呈下降态势。
3.传统产业占据主导,新兴产业发展薄弱
从全市文化产业发展的种类结构看,规上文化制造业数量较少,仅有3家,占比仅为6.0%。从行业分布看,覆盖率偏低。九大分类中,全市文化产业在文化投资运营、文化装备生产领域覆盖为零;文化及相关产业共分为143个行业小类,全市规模以上文化企业涉及其中20小类,仅占全部行业类别的14.0%。传统产业仍占据主导地位,主要以图书批发、报刊零售、珠宝首饰零售、游览景区管理等为主,而网络文化、创意动漫、广告会展等高附加值的新兴文化产业则较为薄弱。
4.高科技人才短缺,产业发展支撑乏力
一是缺乏高级管理创新人才。文化产业发展需要一大批既懂经济又懂文化的高素质经营者,目前,榆林市文化企业中管理型人才特别是高端复合型管理人才匮乏,导致了榆林市文化产业上游创意策划的原创力不足,中游生产环节的集约化强度不高,下游的市场扩展营销能力不强。二是文化创意型人才“引不来、留不住”。由于企业环境、产业链不配套等因素制约,动漫游戏、广告创意等榆林市亟需的文化创意人才数量少,人才流失严重,尚未形成人才集聚效应。三是文化产业研究人才不足。除榆林学院、榆林高新职业技术学院等高校具备一定数量文化产业专业人才外,政府、社会、企业都缺乏文化产业研究人才,专业人才储备不足。
5.文化消费市场氛围尚未形成,潜在市场开发力度不足
2016年全市文化产业增加值为35.6亿元,仅占当年全市GDP比重1.28%。根据国际经验,当人均GDP达到3000美元时,文化消费将占个人消费性支出的23.0%。通过翻阅《榆林统计年鉴(2017)》,2016年榆林市人均GDP为81764元,而城镇居民人均文化娱乐消费支出占全市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的比重仅为3.66%,农村人均文化娱乐消费支出占全市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的比重仅为1.79%,差距较大。这表明,全市文化消费占消费总支出的比例严重过低,文化消费与经济的发展极不匹配,文化主流消费意识未能起到很好的引导作用,从而在一定程度上也制约了全市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
三、提升文化产业发展的几点思考
文化产业是绿色产业、朝阳产业,具有调结构、扩就业、促销费、低能耗、污染少、可持续的独特优势。发展文化产业是推进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是增强文化软实力的重要内容。
(一)转变观念,提高认识,统筹协调推进文化产业发展
文化产业作为新兴产业,发展变化快,各种新业态层出不穷。市、县两级主要领导,应当尽快转变观念、提高认识,将文化产业作为一把手工程落到实处,真正放到支柱产业的战略地位。并作为中长期战略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统筹考虑、合理布局,提升文化产业发展规划的层次。
1.强化文化产业发展规划的贯彻力度,增加财政投入。结合诸如《中共榆林市委宣传部关于申报2017年新增规模以上文化企业奖励的通知》榆宣发〔2018〕55号等鼓励性政策文件,采取贴息、补助、奖励、贷款担保等方式支持文化产业发展,重点支持文化产业项目、招商引资项目、规上文化企业培育、文化产业园区、文化产业孵化器等的建设。
2.配强组织机构,大力扶持文化产业的发展。要紧紧抓住国家、省出台的一系列加快文化产业发展、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政策的机遇,确保出台的各项发展规划、扶持政策接地气、落地生根,从实际出发,加快完善财政、金融、税收、土地等方面政策措施。以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网络文化等领域为重点,积极建立完善各类文化领域行业组织,引导行业组织更好地服务文化企事业单位、服务行业发展,整合、发挥全社会文化资源优势。同时针对推进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为文化企业提供技术、人才、融资、产品交易等方面的高效服务,吸引社会资金和人才向文化产业流动。
(二)实施补链强链工程,培植招引壮大龙头企业
牢牢把握本地文化产业优势,通过产业招商、以商招商,重点培育一批行业龙头企业和项目,拉长产业链条,补齐链条短板,做大做强优势产业,形成特色文化产业集群。
1.抓住机遇,做强全市文化制造业。文化制造业最能创造增加值,是产生增加值的首选产业。当前全市文化制造业进入增速放缓、结构调整、融合创新的新常态,必须准确把握这一阶段的发展特征,抓住创新这个关键,站在产业价值链视角进行系统布局,强化创新对产业转型升级的驱动作用,利用现阶段全市文化制造业供求优势,通过政府注资、国企参股、互持股份等方式,鼓励企业转型发展文化制造业,培育本土骨干文化制造业企业。抓住东南沿海先进文化制造业企业向内地转移的契机,支持现有文化制造企业,吸引国内一二线城市大型文化制造企业落户榆林,开展产业对接合作,做大做强全市文化制造业。
2.利用资源,培植发展民间艺术产业。利用本土资源优势,充分发掘榆林民间艺术文化产业市场,例如,手工艺术方面像剪纸、泥塑、根雕、石雕等,重点培植特别是榆林剪纸、绥德石雕等民间艺术产业向规模化、产业化发展;民间说唱表演像横山说书、清涧道情、伞头秧歌、腰鼓等;民歌音乐像陕北民歌、信天游、酒曲、唢呐等艺术产业。通过创新合作方式,举办榆林艺术大展、艺术表演,形成艺术创作、艺术表演、展览等完整产业链条。
3.开拓创新,开发非遗文化。以全市丰富的人文及宗教遗产为抓手,促进文化旅游业的快速发展。通过创建特色文化县城、乡镇,瞄准国内市场需求,加大以人文历史景区如镇北台、红石峡、统万城等;宗教庙会文化,如白云山道教文化景区、神木二郎山、镇川黑龙潭等;红色文化资源,如《沁园春•雪》诞生地袁家沟、米脂杨家沟革命纪念馆、吴堡毛主席东渡黄河景区等,为代表的非遗产品开发力度,融入现代文化元素,提升产品创意水平,实现特色非遗产品产业化、规模化、集约化发展。
(三)在优化结构上做好“文化+”文章,推进文化与其他产业融合发展
1.推进与互联网的融合发展。在信息化、物联网、智能化的大环境下,将文化产业与互联网相关产业进行跨界融合,以“互联网+”作为基础,拓宽文化企业发展渠道,开发包括影视、泛娱乐、新媒体信息和文化娱乐产业等相关的产业项目,培育新的文化产品类型和新业态,实现资源优势互补,通过产融结合,打造“互联网+文化”的新型发展模式。
2.推进与旅游业的融合发展。实施“文商旅”一体化发展战略,全面梳理历史文化脉络,深入挖掘整合文化资源,充分利用12县(市、区)本土文化资源优势,围绕彰显边塞文化、黄土和黄河等文化渊源,发展长城文化历史古迹、大漠边塞风光文化、红色文化、宗教文化、古村古镇文化、黄河及黄土民俗文化等文化旅游产业。通过科学规划一批精品线路,建设跨区域旅游自驾游体系,结合政府引导、创新文化旅游产业金融投资机制,积极推动陕文投、曲文投等大型文化企业与榆林本土文化旅游企业的深度合作,实现文化旅游产业发展跨区域合作,与省内外大型旅行社建立紧密关系,促进信息互通、客源互送、互利共赢的跨区域旅游合作。
其次,以榆林古城为例,可以谋划建设一个小型文化美食街区,借鉴北京老舍茶馆、敦煌夜市、西安回民街等经营模式,集中全市12县(市、区)乃至关中、陕南等各地名小吃,打造荟萃能体现榆林特色饮食的大观园。
3.推进与现代农业的融合发展。拓展农业的生态、旅游和文化功能,推进集生态农业、休闲观光、农趣体验、特色餐饮为一体的现代农业公园(基地)建设。
(四)加强专业人才培育和引进工作,确保文化创意产业可持续发展
通过建立文化产业人才智库,参照《中共榆林市委榆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实施文化产业人才培养提升工程。引导高等院校、职业培训机构与相关企业合作等方式,为文化产业发展培养适合发展需要的经营管理型人才。针对文化创意产业多元化的不同人才需求,有计划、有步骤地引进高层次、复合型的文化产业高端人才和文化创意领军人物,为文化产业跨越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撑。
(五)改善市民文化消费观念,培育文化消费市场
1.改善市民文化消费观念。充分利用报刊杂志、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具备的舆论引导功能,开展宣传活动,转变和培育市民文化消费观念和文化消费氛围,引导市民树立正确的文化消费理念。拓宽媒体对文化消费的报道视野,通过主动介入、持续关注提高市民的文化修养、审美情趣和消费意识,转变市民重物质消费、轻精神消费的观念,让文化消费成为一种习惯,成为一种生活方式。另外,支持文化企业开展文化消费进社区、进机关、进校园、进企业、进乡村等活动,满足消费者多样化、多层次的文化消费需求。开展类似“全民阅读”“最爱读书的榆林人”“榆林戏迷”“榆林影迷”等活动,启动文化惠民消费季活动,通过定向发放文化惠民消费卡、政府采购、补贴等方式向市民提供多元化、个性化的文化消费服务,进而改善市民文化消费观念。
2.培育文化消费市场。引导大型商业购物中心、宾馆饭店、体育设施等特色文化资源,打造一批商业服务与休闲文化高度融合的综合消费场所。积极争取政策,在条件成熟的县市区建设文化云平台,实现图书馆、博物馆、群艺馆等公共文化设施数字化管理,开发适宜现代消费习惯的数字文化产品和服务。其次,利用节庆活动的特殊集聚欢庆形式,多层次、多样化搭建文化消费平台,开展类似“榆阳区杏树文化旅游节”、“清爽榆林”、“吴堡县国际黄河漂流赛”、“陕北榆林过大年”、国际石雕文化艺术节、唢呐节、红枣节、子推文化节等品牌化、系列化活动,为市民提供更加健康、丰富、新颖的消费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