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简体   |   繁体   |   网站地图   |   无障碍浏览   |     |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调研成果
关于我市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的思考
发布日期:2023-08-04 10:11:02 来源:榆林市政策研究督查办公室  作者 : 打印本文

一、我市发展文化和旅游产业的背景

我市正在加快建设黄土高原生态文明示范区、陕甘宁蒙晋交界最具影响力城市,需要找准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的平衡点,需要改变“一煤独大、煤主沉浮”的资源依赖发展局面,也需要补齐民生短板弱项、让全市人民更加幸福。文化和旅游产业既富口袋、又富脑袋,既能拉动经济增长、促进共同富裕,又能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提高人民幸福感。随着疫情平稳转段,依托榆林厚重的历史、多元的文化以及独特的自然风光,发展文化和旅游产业对榆林而言是恰逢其势、正当其时。

二、发展文化和旅游产业面临的问题

2023年以来,陕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榆林市)正式公布为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首届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年会在榆林成功举办,石峁、统万城遗址作为第四批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被正式授牌,我市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取得了可喜的成就。但我们需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面临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发展规划落实不到位。我市先后编制了《榆林市全域旅游规划》《榆林市“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榆林市文化产业发展规划》《榆林市乡村旅游发展规划》等,为我市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搭建起了顶层架构,具有科学的指导意义。但规划容易、落地不易,各种要素制约、对规划执行不严格、研究利用不充分,以及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与文旅专项规划之间有效衔接不足,导致我市文化旅游资源开发建设重点不突出、主题特色不明显。

二是开发建设资金投入不足。依托丰富的文化旅游资源,每年我市都在包装谋划一批文旅项目,不断加大重点项目的招引力度。但由于旅游产业基础性投资大,资金回报周期长,社会资本投资旅游产业的积极性并不高。加上政府投入的资金也极其有限,致使文化和旅游产业开发建设资金整体投入不足,文化和旅游企业普遍“小、散、弱”,缺乏行业龙头企业作支撑,更是缺少对市场需求和市场运营的思考。

三是配套服务设施不够完善。榆林市、县两级普遍存在旅游集散中心、旅游标识系统、停车场等公共服务体系不健全、不达标的问题,饮食、住宿、购物、环卫等配套服务设施建设还不能及时跟上。例如,我市景区停车场很多为黄土坑,厕所数量少、标准低,旱厕改水厕推进缓慢。景区周边环境无序建设,缺乏整治,也影响游客体验。南部县区地处黄土高原腹地,地势起伏,通往景区的道路不仅狭窄而且限高,旅游交通很容易发生堵塞。

四是旅游服务质量有待提高。县区之间、景区景点各自为战、协调不足、联动不够,文化、体育设施并未有效利用。我市景区服务人员大部分为景区周边居民,虽然对景区状况熟悉,但未接受过系统、专业培训,存在素质、专业能力水平较低的问题。专业导游和管理人员普遍缺乏。多数景区不能提供医疗急救服务,遇到突发状况难以及时处置。酒店接待能力不足,高端酒店较少,遇到客流量攀升时期便坐地起价。

五是文旅融合发展层次较浅。目前我市文旅融合发展的项目开发、示范产品和特色活动较少,区域资源有机整合、产业融合发展的全域旅游共建共享局面还没有形成。例如,我市文化创意、科技元素在文旅融合中的应用较少,非遗展示展演依旧停留在舞台演出层面,文创产品开发不足。革命旧址景区主要以静态展示为主,参与性、趣味性、互动性不足,没有真正让文化“活”起来。

三、下一阶段我市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建议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推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当前,全国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呈现出前所未有的活跃态势,已成为影响未来经济社会和区域发展的重要因素。立足新发展阶段,瞄准新发展需求,我市应乘势而起、顺势而为,用足用活文化和旅游特色资源、推动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

(一)打造文化和旅游融合金名片

1.打造中华文明精神标识地。加大考古发掘力度,进一步实证和宣传石峁是中华文明源头,打造成为中华文明精神标识地,推动石峁、统万城申报世界文化遗产。提升统万城、白云山、吴堡石城、红石峡、镇北台等文化遗产的保护利用水平。挖掘榆林历史文化名人资源,提升历史文化名城品质。

2.打造黄土高原生态旅游胜地。大力发展地质公园、草原和沙漠旅游,推动麻黄梁地质公园、波浪谷、尔林兔大草原、红碱淖等景区提档升级。推出高品质的垂钓、美食、温泉、露营等康养旅游产品,建成一批康养旅游基地。加强跨区域协作,加密停靠点、观景台、游憩设施,共建沿黄公路旅游风景道。

3.打造乡村旅游休闲目的地。因地制宜地挖掘乡村特色与内涵,推进农文旅融合。招商引智,优化乡村旅游运营模式,促进农家乐向综合一体化转变。打造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扩大赤牛坬村、郝家桥村、大美石窑的影响力,提高“吃、住、行、游、购、娱”承载能力和发展质量。

4.打造影视文旅体验地。提升高家堡、郭家沟、木头峪、牛家湾等影视基地的建设标准和服务能级,利用热点影视流量,开发沉浸式旅游演艺、夜间光影秀、在线定制旅游等新兴业态。支持文艺表演团体、演出经纪机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参与旅游演艺发展,实现高A级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均有主题演艺节目或特色演艺活动。

5.打造红色文化旅游新高地。以“转战陕北”红色旅游资源为开发重点,推出精品研学线路。联动延安市挖掘、共享红色教育资源,充分发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基地作用,互送客源。培养优秀讲解员队伍,讲好党的故事、革命的故事、根据地的故事、革命先烈的故事。

(二)优化融合发展布局

1.构建“一核三带”文旅大格局。提升以榆林古城为核心的中心城区旅游品质,加快建设长城、黄河、转战陕北文化旅游带。深入实施全域旅游发展五年行动,推进石峁遗址、白云山景区创建国家5A级景区,争创全域旅游示范市。

2.推动资源整合。串联沿黄古镇、古寺、民俗村、革命旧址等,打造沿黄最美自驾线。利用历史街区、城区公园、森林绿地、文化体育场馆、河滨休闲廊道等资源,建设都市休闲观光旅游区。以展览、研学、旅游、文创等多领域跨界活动方式,不断提升博物馆公共文化服务品质,释放全市博物馆活力。

3.坚持特色化发展。立足比较优势,突出“一县一策”,培育县域文化和旅游特色产业。支持子洲打造“清明文化节”名片,吴堡打造温泉民宿和黄河漂流体验地,靖边打造边塞文化旅游新胜地,定边打造“红花荞麦·田园花海”特色品牌。

(三)促进产业融合升级

1.加强重大文旅产业项目带动。科学规划、有力实施长城、长征、黄河国家文化公园项目建设,加快红石峡长城国家文化公园、镇北台长城文旅融合区、盐场堡长城遗址公园等项目建设。开展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省级旅游休闲街区创建工作。

2.提升文化和旅游融合层次。找到传统文化和现代生活的连接点,把文化元素有机植入旅游产品,推动非遗展示馆、体验基地和传统民俗场地纳入重点旅游线路。加快市级“三馆”陈列布展,推动市级“三馆”建设成为融合学习、体验、休闲等现代旅游功能的文化地标物。常态化演出《米脂婆姨绥德汉》《歌从陕北来》,并打造成为旅游新名片。

3.做大做强市场主体。振兴传统工艺,推动石雕、剪纸、泥塑等传统工艺产业向品牌化、规模化发展。落实支持旅游业发展若干政策,广泛吸引知名企业、社会资本参与旅游市场开发。引进专业化市场力量,运用“投资+运营”“专业力量+特色资源”,让其参与经营管理、整合优质资源,盘活闲置低效旅游项目。推进文化和旅游企业并购重组和规模化、品牌化、网络化经营。

4.推动消费提档升级。高质量举办“陕北榆林过大年”“清爽榆林”品牌活动。持续发放文化和旅游消费券,丰富文化创意产品和旅游商品市场,促进旅游购物消费。创建一批省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和省级旅游休闲街区。加强市场监管,整治欺客宰客、欺行霸市、以次充好、虚假宣传等顽疾。开展文明旅游示范单位、文明旅游示范区创建。

5.推进旅游和交通融合发展。加强旅游和交通融合规划与产品设计,完善交通基础设施,实现旅游资源串珠成线。拓展航线网络,优化调整公交线路,满足游客“徒手旅行”需要。推进沿黄公路改造提升,加强配套服务设施建设。实施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建设“最美乡村路”。推广“车票+门票”“车票+门票+酒店”等一站式运游融合服务产品。

(四)打响榆林文旅品牌

1.加强本地品牌推介。制定市县文化和旅游品牌建设规范,构建以“丝路驼城•多娇榆林”为统领,以“陕北榆林过大年”“清爽榆林”“大美榆阳”“神奇神木”等文旅品牌为支撑的形象体系,形成品牌塑造合力。整合全市文化和旅游宣传资源,统筹中省市各级媒体传播平台和渠道,打造品牌传播矩阵。策划组织系列宣传推广活动,建立品牌授权使用、市场化运作架构。

2.提升区域知名度。推动大西北旅游跨区域合作,发挥呼包鄂榆一体化、延榆合作、扬榆协作等平台作用,打造一批跨省域精品旅游线路,做强陕北旅游市场推广。针对主要旅游客源地开展精准营销,加强与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城市群对接。强化线上营销作用,与国内大型线上旅游运营商合作,建立榆林旅游品牌专区。指导旅行社建立合作联盟,联合开展旅游产品直销。

3.扩大全国影响力。利用科创新城会展设施,积极申办全国性峰会、会展和赛事,升级打造每年举办的榆林国际煤博会活动。积极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大格局,参加文博会、旅博会、丝博会等大型博览会展示推介。抓住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等重大机遇,积极承接举办黄河文化、长城文化、红色文化等论坛活动,弘扬榆林文化,讲好榆林故事。

(五)强化政策保障

1.加强财税支持。积极争取国家、省级专项扶持资金,加大文化和旅游行业纾困扶持力度。加大文艺精品项目扶持奖励力度。制定旅游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加大对文化和旅游产业的财政投入,发挥政府产业基金创新引领作用,重点支持南部县区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2.实施绩效激励。完善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制定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考核激励办法。探索文化事业单位扶持激励政策,支持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开展文创产品开发经营。支持鼓励各类文艺院团、演出中介机构、演出场所等参与景区演艺项目,对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明显的项目,按规定给予扶持。

3.保障项目用地。统筹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空间,确保文化旅游项目空间高效落地,推动用地指标向重点文化旅游项目倾斜。支持民俗旅游、健康养生、自驾车和房车旅游用地需要。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以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与其他单位、个人共同开办文化和旅游企业。

4.加强人才培育。用好紧缺急需和拔尖人才引进“一事一议”“一人一策”制度,引进文化和旅游高层次人才与紧缺人才。强化导游队伍建设,提升导游服务水平。实施演创人员、导游评星评级计划,配套建立奖励办法。支持榆林学院文化和旅游类学科与专业建设,加强创意策划、市场营销、经营管理等跨界复合型人才培养。

(六)加强组织领导

1.健全领导机制。完善相关工作协调机制,市政府定期研究推进全市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着力推动文化和旅游产业从部门行为向政府统筹推进转变。各市县区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相应工作协调机制,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2.建立联动机制。坚持全市“一盘棋”,建立市县乡三级联动协同机制,紧扣重大项目建设任务,打破行政区域界限,强化资源整合共享,加强常态化分工协作,推进区域规划对接、交通互联互通、产业互补发展,形成共抓大项目、共促大发展的工作合力。

3.强化工作落实。建立完善考核机制,把文化和旅游发展工作纳入县区党委、政府和市级相关部门的年度目标考核,细化工作职责与任务分解,确保工作部署、任务分解、实际措施全部到位。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