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榆林市2015年度防震减灾工作目标任务及考核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2月10日
榆林市2015年度防震减灾工作目标任务及考核办法
为了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健全完善防震减灾工作体系,提高地震灾害综合防御能力,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10〕32号)精神和中、省防震减灾工作的新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目标任务及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县区人民政府,榆林高新区、榆神工业区管委会。
二、目标任务
详见附件。
三、考核组织
考核工作由市建规局(地震局)牵头,相关部门参与,提出考核初步意见,报市政府审定。考核结果及奖惩情况由市政府公布。
四、考核奖惩
(一)考核。考核实行百分制,完成目标任务得满分,单项计分不得超过原分值;未完成任务则按比例扣分,扣到零分为止。
(二)奖惩。对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排名前三位的,市政府予以表彰;考核得分在80分以下、排名后三位的,市政府通报批评。
五、考核期限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附件:榆林市2015年度防震减灾工作目标任务
附件
榆林市2015年度防震减灾工作目标任务
一、各县区人民政府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区政府将防震减灾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未成立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的县区,要尽快成立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已成立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的县区,根据人员变动情况要及时进行调整;落实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县区政府常务会或县区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会要研究部署防震减灾工作,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要问题;组织多部门开展执法检查、调研和行政检查活动。(10分)
(二)完善防震减灾工作体系。健全完善县区地震工作机构,未明确地震机构的县区,要在地震工作职能部门加挂地震机构牌子并明确工作人员,完善防震减灾经费保障机制。(10分)
(三)完成县区地震部门信息节点建设。已建成地震部门信息节点的县区要落实专人,保证信息节点运转正常;其他县要在年内完成地震部门信息节点建设任务。(10)
(四)震情短临跟踪扎实开展,各类异常及时落实。“三网一员”信息资料要及时核实更新,使队伍稳定并发挥实效;地震宏观异常监测点要挂牌专人管理。(5分)
(五)辖区内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依法得到保护。辖区内有地震监测台站的县区,要对台站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进行适时检查,确保辖区内地震监测台站运行正常。(5分)
(六)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工作纳入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强化辖区内各类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监督管理,一般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备案率达到100%。(10)
(七)示范创建工作。新创建1个地震安全示范农居、1个地震安全示范社区、1所县级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积极申报创建市级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和地震安全示范社区(酌情加分);逐步开展防震减灾示范县区创建工作。(15分)
(八)成立县级地震现场工作队和地震灾害救援志愿者队伍,队伍装备到位并开展业务培训;建成1个应急避难场所且标志牌设置规范合理。(15分)
(九)地震应急预案体系基本完备,政府地震应急预案未进行修订的县区,要及时完成修订工作,县区防震减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地震应急预案备案率达100%;开展一次针对性演练;所辖的中小学校在5·12前后或其它时段开展地震应急疏散演练,演练情况报市地震局、教育局;组织开展有规模、有特色的防震减灾知识“进机关、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活动;防震减灾宣传纳入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防震减灾知识纳入学生安全教育内容,防震减灾知识纳入领导干部培训计划;国内外有影响地震事件后,适时结合实际进行防震减灾宣传;及时平息地震谣传事件;全年报送防震减灾信息报道不少于3篇。(15分)
(十)做好防震减灾“十二五”规划的收尾工作,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防震减灾“十三五”规划。(5)
二、榆林高新区管委会、榆神工业区管委会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防震减灾工作纳入管委会目标责任考核体系;成立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落实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度,研究部署防震减灾工作,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要问题;组织多部门开展执法检查、调研和行政检查活动。(15分)
(二)完善防震减灾工作体系。健全完善开发区地震工作机构,未明确地震机构的开发区管委会,要在地震工作职能部门加挂地震机构牌子并明确工作人员;健全防震减灾经费保障机制。(10分)
(三)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工作纳入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强化辖区内各类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监督管理,一般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备案率达到100%。(15分)
(四)示范创建工作。新创建1个地震安全示范社区、1所县级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积极申报创建市级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和地震安全示范社区(酌情加分);逐步开展防震减灾示范区创建工作。(20分)
(五)地震应急预案体系基本完备,防震减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地震应急预案备案率达100%;开展一次针对性演练;所辖的中小学校在5·12前后或其它时段开展地震应急疏散演练,演练情况报市地震局、教育局;组织开展有规模、有特色的防震减灾知识“进机关、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活动;防震减灾宣传纳入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防震减灾知识纳入学生安全教育内容,防震减灾知识纳入领导干部培训计划;国内外有影响地震事件后,适时结合实际进行防震减灾宣传;及时平息地震谣传事件;全年报送防震减灾信息报道不少于2篇。(20分)
(六)建设1个应急避难场所且标志牌设置规范合理。(5分)
(七)完成地震部门信息节点建设任务。(10分)
(八)做好防震减灾“十二五”规划的收尾工作,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防震减灾“十三五”规划。(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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