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榆林市2015年度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及考核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2月10日
榆林市2015年度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及考核办法
为了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确保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平稳运行,特制定本目标任务及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县区人民政府(不含神木、府谷县),榆林高新区、榆神工业区管委会,市建规局。
二、目标任务
详见附件。
三、考核组织
考核工作由市建规局牵头,相关部门参与,提出考核初步意见,报市政府审定。考核结果及奖惩情况由市政府公布。
四、考核奖惩
(一)考核。考核实行百分制,完成目标任务得满分,单项计分不得超过原分值;未完成任务则按比例扣分,扣到零分为止。对本辖区内建筑工程检查不到位,每少一次扣5分;建筑工程安全隐患未及时整改、消除,每一次扣3分。本辖区内发生一次死亡事故的扣15分,安全事故不按规定时限上报的扣5分。文明工地创建及创优工程达不到目标任务要求的按完成比例扣分,超过目标任务要求的按超额比例加分。对“打非治违”、“六打六治” 、工程质量两年行动等专项工作组织开展不力的,扣5分。对违法施工查处不力的,每发现一起违法违规工程,扣3分。对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较差的工程,每发现一起扣2分。
(二)奖惩。对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排名前三名的,市政府予以表彰;考核得分在80分以下、排名后三位的及辖区发生较大以上工程安全生产事故的,市政府通报批评。
五、考核期限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附件:榆林市2015年度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目标任务
附件
榆林市2015年度
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目标任务
一、共性指标(70分)
(一)对本辖区(含工业区)的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工作。(5分)
(二)负责辖区内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并依法对发生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责任人作出相应的处理。(5分)
(三)贯彻执行国家、省、市质量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监督检查、考核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作。逐级签订《安全生产目标任务书》,认真解决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每年不少于四次,对涉及结构安全的商品混凝土生产要加强管理。检查工地覆盖率达到100%,及时消除施工现场安全隐患。(10分)
(四)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增强安全生产意识,普及职工安全知识,提高安全管理和安全生产水平。督促相关部门确保辖区建筑施工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率达到100%,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5分)
(五)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落实中、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当地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生产实际,制定管理对策和具体措施,编制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落实。(5分)
(六)建筑施工现场安全合格率100%,杜绝一次死亡3人以上(含3人)较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20分)
(七)不断强化市场监管,组织开展好“打非治违”、“六打六治”、工程质量两年行动等专项工作,不断夯实五方责任主体,落实好工程质量终身责任,严厉打击转包非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不断提高所属辖区工程质量水平。(10分)
(八)加强施工现场环境整治,提升施工现场综合环境质量。按照《陕西省建筑施工扬尘治理行动方案》和《陕西省建筑施工扬尘治理16条措施》规定,强化对建筑工地封闭围挡、场地道路硬化、车辆冲洗设施、扬尘作业管理,全力解决施工现场扬尘和噪声污染。(10分)
二、个性指标(30分)
(一)榆阳区政府:创建省级文明工地3个,市级文明工地10个,创建陕西省“长安杯”优质工程奖1个,榆林市“榆林杯”优质工程奖1个。按照市上“四城联创”工作关于施工现场扬尘、噪声污染防治的要求,加强建筑工地管理,确保安全文明施工。(30分)
(二)定边县政府:创建省级文明工地3个,市级文明工地10个,创建陕西省“长安杯”优质工程奖1个,榆林市“榆林杯”优质工程奖1个。(30分)
(三)靖边县政府:创建省级文明工地3个,市级文明工地10个,创建榆林市“榆林杯”优质工程奖1个。(30分)
(四)横山县政府:创建省级文明工地2个,市级文明工地5个。(30分)
(五)绥德县政府:创建省级文明工地1个,市级文明工地3个。(30分)
(六)米脂县政府:创建省级文明工地1个,市级文明工地2个。(30分)
(七)佳县政府:创建市级文明工地1个。(30分)
(八)吴堡县政府:创建市级文明工地2个。(30分)
(九)清涧县政府:创建市级文明工地2个。(30分)
(十)子洲县政府:创建市级文明工地2个。(30分)
(十一)榆林高新区管委会:创建省级文明工地3个,市级文明工地5个。(30分)
(十二)榆神工业区管委会:创建市级文明工地1个。(30分)
(十三)市建规局:创建省级文明工地4个,市级文明工地12个,创建陕西省“长安杯”优质工程奖1个,榆林市“榆林杯”优质工程奖2个。按照“四城联创”工作关于施工现场扬尘、噪声污染防治的要求,加强建筑工地管理,确保安全文明施工。(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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