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木、定边、靖边、横山、绥德、米脂、清涧、佳县人民政府,市卫生局、财政局:
我市是饮水型地方性氟中毒重病区,氟骨症患病人数较多,严重制约着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从2011年开始,我市对全市范围内6.09万例氟骨症现症患者实施了免费药物救治,取得了很好的疗效和显著的社会效益。为此,市政府决定在2015年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氟骨症免费药物救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治疗对象
(一)依据《地方性氟中毒临床症状和体征分度标准》,认定达到现患Ⅰ0和Ⅱ0度以上病人;
(二)年龄在65周岁以下,无服药禁忌,并能坚持服药至疗程结束者(孕妇除外)。
二、治疗方法
采用“家庭病床”的形式进行治疗。治疗药物采用天津中新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中成药“抗骨质增生丸”;药品规格为3g*10袋/盒,用量、服法根据药品包装说明服用,疗程为3个月,每例患者一个疗程服药9盒/疗程,总计27盒。每次发药时由治疗人员定时、定点发放。
三、治疗任务及时间安排
2015年全市共安排治疗氟骨症患者3000例(具体分配任务见附表)。各有关县要于2015年6月1日前完成对治疗对象的选择确定;2015年6月15日前对接受治疗的患者进行登记造册,并将患者花名册报市地方病防治办公室;从2015年7月1日开始治疗,2015年10月1日治疗结束,疗程三个月;2015年10月15日后完成疗效判定、统计和总结上报工作。
四、药物治疗标准及资金安排
(一)全市每例氟骨症患者治疗费365元,其中:药品费285元,治疗补助80元。
(二)全市氟骨症患者免费药物救治专项资金由市、县财政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承担。根据各县财力状况,由市、县财政予以承担。其中:2000例氟骨症患者免费药物救治资金由市级财政承担;1000例氟骨症患者免费药物救治资金由定边县财政承担。
(三)各县区要认真抓好氟骨症病人免费药物治疗工作,及时落实配套经费。同时,要继续落实辖区内年人均1元或0.5元地方病防治专项经费投入标准,保证日常地方病防治工作需要。
五、有关要求
(一)各县和有关单位在开展氟骨症患者免费药物救治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知情、自愿、同意”的原则,在患者知情同意的情况下,签署同意或协议书后开始治疗,形成正常的医患关系。
(二)各治疗具体实施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建立病历等一系列治疗工作档案。从事氟骨症治疗工作的人员应认真做好病程记录,不缺项,字迹清晰规范。病例按患者名字进行编号,并编制目录。目录页码与病例编号相同,每村成册,每册包括目录、花名册和病历,以便查阅。
(三)发放药品必须告诉患者治疗人员的联系电话和联系方式,以便部分病人可能在服药期间出现反应后能够及时与治疗人员取得联系。治疗期间,患者不得将药物转给他人或多人分服,以免影响疗效。
(四)今年年底,市上将采取随机抽取的方法,对各县治疗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结合治疗资料的完整程度及患者的反映进行综合评价,并在全市予以通报。
附件:榆林市2015年氟骨症患者免费药物救治工作任务及经费预算安排表
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4月28日
附件
榆林市2015年氟骨症患者免费治疗任务分配及经费预算安排表
县区 |
治疗例数(例) |
治疗费用(元) | ||
药品费 |
治疗补助 |
合计 | ||
定边县 |
1500 |
427500 |
120000 |
547500 |
靖边县 |
500 |
142500 |
40000 |
182500 |
横山县 |
200 |
57000 |
16000 |
73000 |
神木县 |
200 |
57000 |
16000 |
73000 |
绥德县 |
100 |
28500 |
8000 |
36500 |
米脂县 |
100 |
28500 |
8000 |
36500 |
佳 县 |
200 |
57000 |
16000 |
73000 |
清涧县 |
200 |
57000 |
16000 |
73000 |
合 计 |
3000 |
855000 |
240000 |
109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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