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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榆林市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工作的通知
榆政办发〔2015〕32号
时间:2019-02-20 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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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2015年3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在中央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发布了《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15〕15号),决定对全国各级政府网站开展一次全面普查,主要是推进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有关工作,提高政府网站信息发布、互动交流、便民服务水平,全面提升各级政府网站的权威性和影响力,维护政府公信力,有效解决一些政府网站存在的群众反映强烈的“不及时、不准确、不回应、不实用”等问题。4月3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通知,就做好我省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工作做了具体安排。早在2015年初,国务院办公厅就已经开展了此项工作,加大对全国各级政府及部门政府网站的日常监测力度,其中先后对我市定边县、横山县和榆阳区政府网站部分栏目不更新或更新不及时问题提出整改要求。4月1日,三秦都市报对我市横山县、清涧县政府网站存在内容空缺和互动性差等问题进行了公开披露。市政府办公室今年1月份以来连续下发了3个文件要求加强全市政府网站建设管理,但部分县区和单位仍然存在领导不重视、认识不到位、工作不落实的问题,降低了政府网站的权威性和影响力,影响了政府的公信力。针对全市政府网站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要求,经市政府同意,从通知下发之日起,全市各级各部门按照国办和省政府办的要求,对全市政府网站开展一次全面普查。具体要求如下:

       一、普查的范围、方式、内容、时间进度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15〕15号)要求落实(原文在中央政府门户网查询)。

       二、各县区、各部门办公室作为此次普查的责任主体,要切实承担起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的职责,对本县区、本部门所填报数据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要严格审核把关。各级各部门办公室分管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并指定专人负责联络,确保按时、按质完成普查工作。各县区政府办公室负责县政府门户网站、乡镇政府网站和县政府各部门及下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网站的普查工作;市政府各部门负责部门政府网站及下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网站的普查工作。市政府办公室将对各县区、各部门填报信息进行抽查核查,对存在严重缺失或严重错误等问题进行通报。

       三、根据全国普查工作统一时间安排和我市实际情况,各县区、各部门网站主管单位要下载“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客户端”软件,通过客户端填报有关信息。4月15日前向市政府办公室报送《政府网站基本信息表》、《政府网站栏目(系统)基本信息表》。7月15日前报送检查整改情况和《全国政府网站普查评分表》,报送格式按照国办发15号文有关要求执行。(下载网址: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15-03/24/content_9552.htm)

       四、各县区、各部门要迅速组织开展政府网站自查工作,制订和完善信息发布的内容清单,明确日常发布、定期发布和随时发布的类别、时限和主体,确保发布的信息量和更新速度。要提高政府网站信息发布时效,网站所有栏目更新时间应在2个月以内,对于内容更新没有保障的栏目要及时归并或关闭。

       五、全市普查工作由市政府政务信息化办公室负责协调联络,请各县区、各部门于4月7日17:00前,将本县区或部门承担此次普查工作负责同志和联系人名单(姓名、职务、工作电话、手机和电子邮箱)报市政务信息化办公室,以便发放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账号和密码。

       联系人:曹瑞波,联系电话:3893665,电子邮箱:caoruibo@qq.com,办公地址:市政府2号楼333室。

       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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