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市卫生局制定的《榆林市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规划(2015—2020年)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予转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5月16日
榆林市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规划(2015—2020年)实施方案
市卫生局
为切实实施好《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规划(2015—2020年)》,科学、规范、有效地开展健康促进工作,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全民健康素养促进长效机制和工作体系,全面提高我市居民健康素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宣传教育为手段,全面落实《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和《中国公民中医养生保健素养》传播活动,增强健康危险因素干预能力,指导城乡居民建立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加强社会动员和综合协调,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专业机构指导、法治保障的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长效机制和工作体系。加强素养监测、考核与评估,推进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平衡发展,努力提高全市人民健康水平,促进家庭幸福,维护社会和谐。
二、具体目标
(一)到2016年
1.全市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提高到6%。
2.全市具备科学健康观的人口比例达到25%,居民基本医疗素养、慢性病防治素养、传染病防治素养水平分别提高到8%、9%和10%。
3.创建健康促进医院、健康促进学校、健康促进机关、健康促进企业、健康社区各5个。
(二)到2020年
1.全市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提高到16—20%。
2.全市具备科学健康观的人口比例达到35%,居民基本医疗素养、慢性病防治素养、传染病防治素养水平分别提高到10%、12%和15%。
3.在全市建设健康促进县区2个,健康促进医院、健康促进学校、健康促进机关、健康促进企业、健康社区各15个,健康家庭200个。
三、工作内容
(一)树立科学健康观。正确认识健康的重要性,树立个人健康责任意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了解医疗技术的局限性,形成尊重科学、尊重医学和医务人员的社会风尚,建立和谐医患关系。
(二)提高基本医疗素养。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将基本医疗素养促进工作纳入医疗卫生机构综合考核和健康促进医院建设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切实提高辖区居民获取并利用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能力。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医患沟通,开展患者健康教育,普及合理用药和科学就医知识,提高居民防病就医能力。
(三)提高慢性病防治素养。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将提高居民慢性病防治素养作为健康教育工作的重点任务。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针对目标人群开展心脑血管病、糖尿病、慢性呼吸系统疾病、肿瘤等重点慢性病的健康教育工作,围绕合理膳食、适量运动、戒烟限酒、心理平衡等生活方式进行干预。
(四)提高传染病防治素养。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依法加强传染病防治健康教育。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宣传传染病防治法规和政策,做好艾滋病、结核病、流行性出血热、病毒性肝炎等重大传染病和流感等重点传染病健康教育工作,提高城乡居民传染病防治素养。
(五)提高妇幼健康素养。各级妇幼保健机构以及其他医疗卫生机构,要利用临床诊疗、妇幼保健服务、社区活动等时机,通过专题讲座、户外宣传、发放健康传播材料、个体化健康教育等形式, 提高妇幼健康素养水平,促进妇女儿童和育龄人群合理利用妇幼保健服务。
(六)提高中医养生保健素养。各级卫生行政和中医药管理部门要将中医养生保健素养作为健康素养促进工作的重要内容,继续推进中医中药中国行——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设立中医药文化科普知识宣传栏,培养中医文化科普宣传队,组织中医文化科普讲座,同时利用好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平台,传播中医养生保健知识与技能,弘扬中医传统文化。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特别是中医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要利用提供诊疗服务时机,普及中医养生保健基本知识和技能。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精神卫生、地方病和职业病等领域健康教育工作。依法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评估和风险沟通,普及防范知识和技能,提高公众正确报告和自救互救能力。普及心理健康知识,采取多种形式提供心理健康服务,提高居民自我心理调节和及时寻求专科医疗服务的能力。普及地方病和职业病防治核心信息,提高居民对正确饮水的认识,提高职业防护能力。
四、主要活动
(一)大力开展健康素养宣传推广
1.坚持健康教育工作深化、提高的工作原则,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作用。围绕群众关心,紧贴生活实际的话题,进一步做好与市电视台《创建周刊》栏目联合制作的健康教育专栏,力争做到领导带头、专家指导、群众参与。同时利用榆阳区电视台每日气象播报,宣传普及健康科普知识,不断扩大健康卫生知识覆盖面。建立健康知识和技能核心信息发布制度,完善信息发布平台,加强监督管理,及时监测纠正虚假错误信息,形成普及健康理念和健康知识的浓厚氛围。
2.积极启动“12320”卫生热线筹建工作。以公众的健康需求为导向,以覆盖更广泛人群的健康需求为宗旨,向公众传播卫生法律、法规和政策信息,普及健康知识和技能,接受公众咨询、举报投诉,引导群众科学就医,了解社情民意,回应社会关切,扩大工作影响力,为提高全市人民健康素养做出更大贡献。
3.做好讲师团换届工作,更好地服务于群众。2015年,适逢我市健康教育讲师团换届之年。为更好地适应健康教育工作多元化发展趋势,丰富健康教育大讲堂的讲座内容,满足群众日趋增多的健康知识需求,倡导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提升我市人民群众健康素养水平,实现“健康榆林”,讲师团将吸纳30余位专家,其中天津武警医学院4位、省卫生宣传教育中心3位。届时将召开换届会并颁发聘书。与此同时,为加强健康教育讲师团日常管理,规范讲师团运行,将制定《榆林市市级健康教育讲师团管理办法》及《授课意见征询表》,保证市级专家讲师人均不少于1场,授课覆盖面除城区外深入到各县区。年终将制定《优秀讲师评选办法》,对优秀讲师进行奖励。
4.以榆林市全民健康生活方式健步走启动仪式为起点,打造榆林市民喜闻乐见的全民健身活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围绕倡导全民健康生活方式为主题,采取多种形式,与企业、社会团体以及个人合作,形成促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的合力;以群众易于接受的方式,普及健康生活方式有关知识,使全民健身活动常态化。
5.加强户外公益宣传。开展好健康教育公益电影“六进”活动,以放映电影的形式使健康教育“进机关、进医院、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平均每年至少放映30场电影宣传片,加大健康教育知识普及力度,充分调动市民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利用世界防治结核病日、世界卫生日、世界无烟日、全国高血压日、世界糖尿病日、世界艾滋病日等各种健康主题日,针对不同人群开展符合其特点的宣传资料发放、知识讲座等健康素养传播活动。各医疗卫生单位可以选择使用省卫生宣传教育中心统一制作的户外公益广告宣传画,通过在公交站牌张贴健康教育公益广告,在社区、学校、医院、药店、工地、农村集贸市场等地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宣传内容要注意可读性、科普性以及观赏性有机结合。每年至少制作展示80块公交站牌健康教育专栏,每块5平米以上,共4期,投资15到20万元。
6.筹建健康教育科普馆,开辟健康教育新阵地。展馆将设置观摩室、情景体验室、宣传咨询室以及健康产品服务室。充分利用省卫生宣传教育中心及天津武警医学院提供的资源,向居民宣传普及健康基本知识理念和基本技能,突出慢性病防控、烟草控制、科学就医、合理用药、健康生活方式等知识普及,促进良好生活方式和行为习惯的养成,提高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同时根据居民需求,开展营养饮食、技能学习和展示交流。利用这一科普教育阵地,定期邀请专家为居民传授科学饮食、食疗养生等科普知识,服务居民群众。
(二)全面推进控烟履约工作
积极宣传和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控烟履约工作的通知》(陕卫办发〔2014〕2012号)及榆林市政府关于印发《榆林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规定的通知》(榆政发〔2009〕14号),开展创建无烟机关、无烟学校、无烟单位活动,推进公共场所控制吸烟工作。全面创建无烟卫生系统,发挥卫生系统在控烟履约工作中的带头作用。按照《无烟卫生机构标准》,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将创建工作纳入各单位制度建设和相关人员培训教育的内容。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持续深入开展大众控烟履约传播活动,促进形成不吸烟、不敬烟、不送烟的社会风气。加强控烟履约能力建设,建立起稳定的宣传教育队伍。利用“12320”卫生热线和医院戒烟门诊开展戒烟咨询指导服务。定期开展人群烟草流行监测,加强督导检查和暗访,及时通报结果,确保控烟履约取得实效。
(三)加快健康促进县区建设步伐
积极启动健康促进县区、社区、家庭、医院、学校、机关、企业建设工作。各级医疗卫生单位要充分发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中央补助地方健康素养促进行动项目的带动作用,落实基本健康教育服务,在城乡基层大力普及健康素养基本知识和技能。
(四)健全健康素养监测系统
巩固健康素养监测系统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保证监测数据的科学性和准确性。推进信息化建设,逐步建立健康素养监测网络直报系统,推广健康素养网络学习测评系统。
五、加强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市、县区分别成立健康促进及控烟履约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协调工作机制,实施“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策略,共同推动公民健康素养规划落实。成立榆林市健康素养促进行动专家组,负责全市《实施方案》落实工作的技术指导。各级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具体负责《实施方案》的组织实施、日常监管和效果评价工作。将居民健康素养水平作为评价深化医改和卫生计生工作成效的重要指标之一,纳入本地区卫生计生工作绩效考核。
(二)加大经费保障。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积极协调财政部门,加大对健康素养促进行动的经费投入力度。加强中央补助地方健康素养促进行动项目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原则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健康教育项目资金应不少于10%。各县区要积极争取更多社会资金用于健康素养促进行动,确保《实施方案》的有效落实。
(三)协调整合资源。充分利用好健康中国行、建设卫生(健康)城市和文明城市、全民健康生活方式、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相约健康社区行、婚育新风进万家等平台,在制订、修订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卫生应急、医政药政、基层卫生、妇幼卫生、老年保健等相关政策时,将提高目标人群健康素养作为重点任务,加大项目整合力度,优化实施方案,强化组织管理,确保实施效果。
(四)加强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由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健康教育工作网络(健康教育服务基地)共同组成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体系。健全覆盖市、县级健康教育专业机构体系。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原则上独立设置。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负责开展本业务领域内健康教育活动。医院和其他卫生机构要以健康素养促进为核心,面向患者、家属、机构内工作人员和社区居民开展健康教育活动。指导社区、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建立健康教育场所和基地,完善工作网络。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设健康教育场馆和基地。
(五)加强学习培训。要以提升健康教育专业人员的工作能力为主要任务,制定培训规划,采取脱产学习、短期培训、交流学习、考察学习等多种形式,分期分批对全市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和医院、基层卫生计生机构和重点场所健康教育工作人员进行轮训。各级卫生部门要加强对本部门和其他部门健康促进工作人员的培训,保证有合格的健康教育专业人员指导《实施方案》的落实。
(六)强化考核评估。将健康促进县区建设纳入卫生县城创评内容,将健康促进行动列入各级卫生部门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对《实施方案》落实情况进行半年和年终两次督导评价,通报评价结果。市上每年对健康促进县区、健康促进场所、健康促进家庭等创建情况进行考核验收,表彰授牌。要注重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对规划实施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适当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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