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人民政府2015年7月16日决定,任命:
胡建春同志为榆林城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榆林城区平房片区改造办公室)主任。
封三广同志为榆林师范学校(榆林育才中学)校长。
丁树山、蔡元明同志为榆林市引黄工程建设管理局副局长。
以上同志试用期已满,任职时间从试用期任职时间算起。
免去:
李长瑞同志榆林市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鲍卫泽同志榆林市以工代赈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职务。
高亚利同志榆林市卫生局调研员职务。
张洁同志榆林市卫生学校校长职务。
杨世军同志榆林市林业局副局长职务;
惠振江同志榆林市林木种苗站站长职务。
彭振宽同志榆林市城乡建设规划局副局长职务。
吴振弘同志榆横工业区(榆林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正县级)职务。
榆林市人民政府2015年8月7日决定,任命:
宋玉琪同志为陕西榆林能源集团榆神煤电有限公司董事长(公司更名);
李奴平同志为陕西榆林能源集团榆神煤电有限公司总经理(公司更名);
麻顺宽同志为陕西榆林能源集团煤炭运销有限公司董事长(公司更名);
郝君同志为陕西榆林能源集团煤炭进出口有限公司董事长(公司更名);
刘继林同志为陕西榆林能源集团煤炭进出口有限公司总经理(公司更名);
胡少华同志为陕西榆林能源集团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公司更名)。
王连祥同志为榆林市城市投资经营(集团)公司董事长。
免去:
赵剑锋同志陕西榆林煤炭运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职务。
王永胜同志榆林市城市投资经营(集团)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职务。
罗云龙同志榆林市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郝亚雄同志榆林市环境保护局调研员职务。
尚军林同志榆林市招商服务局副局长职务。
赵红东同志榆林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赵国菲同志榆林市城乡建设规划局副局长职务。
王宝成同志榆林市粮食局副局长职务。
党复民同志榆林能源化工基地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职务。
王永胜同志榆林市空港生态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榆政任字〔2015〕19-37号)
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5年7月6日决定,任命:
曹振江同志为榆横工业区(榆林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局局长;
刘鑫全同志为榆横工业区(榆林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教育局局长。
蒋世文同志为榆林市推进农村居民进城落户办公室副主任。
田永东、李向阳、吴忠辽同志为榆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
王守文同志为绥德师范学校(榆林第二实验中学)副校长(主持工作);
马树跃、石凯林同志为榆林师范学校(榆林育才中学)副校长;
张彭飞、田军同志为榆林实验中学副校长。
郑宏伟、王植同志为榆林市治理超限超载运输工作办公室副主任。
蒋志宏同志为榆林市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副主任。
王世峰同志为榆林市中心城区河道综合开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马继彪、贾晓东同志为榆林市东沙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姜凯、呼克新同志为榆林市空港生态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张发同志为榆林市引黄工程建设管理局总工程师。
以上同志试用期已满,任职时间从试用期任职时间算起。
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5年8月11日决定,免去:
张治平同志榆林市公安局榆阳分局政委职务。
刘金平同志榆林市城乡建设规划局总规划师职务。
贺飞云同志榆林市生产资金管理处总会计师职务。
刘振斌同志榆林市第二医院副院长职务;
李锦明同志榆林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5年8月21日决定,任命:
马学慧同志为榆林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处长,免去其榆林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处处长职务;
李海涛同志为榆林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处处长(试用期一年);
柴建宏同志为榆林职业技术学院保卫处处长(试用期一年);
曹永军同志为榆林职业技术学院中专部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延安同志为榆林职业技术学院实训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马润喜同志为绥德师范学校(第二实验中学)副校长;
康宏同志为绥德师范学校(第二实验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秦榆栋同志为陕西省广播电视大学榆林分校副校长;
丁建伟、苗永昌同志为陕西省广播电视大学榆林分校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高舸同志为榆林中学副校长,免去其陕西省广播电视大学榆林分校副校长职务。
免去:
李锁成同志榆林市公安局副县级侦察员职务。
胡培莲同志榆林市农业机械技术服务中心调研员职务。
任万山同志榆林体育运动学校副县级研究员职务。
(榆政人社任字〔2015〕65-83号,按发文顺序排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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