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市科技局制定的《榆林市农业“星创天地”建设推进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9月18日
榆林市农业“星创天地”建设推进方案
榆林市科技局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意见》、《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的意见》精神,加快推动我市农业农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努力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环境,激发大众创造活力,打造榆林经济发展新引擎,形成创业主体大众化、孵化主体多元化、建设运营市场化、创业模式多样化的发展新格局,建设农村创新创业的众创空间,结合我市农业农村科技发展实际,特提出榆林市农业“星创天地”建设推进方案。
一、内涵及意义
农业“星创天地”是新型农业创新创业一站式开放性综合服务平台,旨在通过市场化机制、专业化服务和资本化运作方式,聚集创新资源和创业要素,利用线下孵化载体和线上网络平台,为农业领域的创客提供一站式综合服务,促进农业创新创业的低成本化、便利化和信息化。
榆林土地广阔、日照充足、水资源丰富,农业发展潜力巨大。但农业产业依然存在规模小、竞争力弱、产品层次低、技术含量不高、商品性能差、农业科技服务体系不够完善等问题。农业与农村经济已成为转型期重要的投资领域,是“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主战场之一。建立“星创天地”,培育、挖掘、提升农业科技人才的创新创业水平,有利于星火科技、专家大院、科技特派员、惠民计划、富民强县等政府扶持政策的融合,拉长农业产业链,解决农业科技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将给榆林农业插上“互联网+科技”的翅膀,对于提升农业科技水平,推动农业科技化、产业化、信息化具有重要意义。
二、基本思路和建设目标
(一)基本思路。
积极推进互联网+与农业主导产业融合,按照“政府引导、企业运营、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原则,以农业科技园区、科技特派员创业基地、科技型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为载体,面向农业科技特派员、返乡农民工、大学生、科研人员、家庭农场主及中小微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等创新创业主体,提供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产业创意、产品创新、市场营销、人才培训等一站式综合科技服务平台,集中打造融合科技示范、技术集成、科技孵化、创新创业、平台服务为一体的星创天地,推进一二三产业的融合发展,使农村科技创业的星星之火成为燎原之势。
(二)建设目标。
到2020年,基本形成创业主体大众化、孵化对象多元化、创业服务专业化、组织体系网络化、建设运营市场化的农业众创体系。重点建设农业“星创天地”20家以上,孵化培育创新创业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600家以上,聚集各类科技创新创业人才1000人以上,培养农业农村科技创业带头人1000名以上,实现农业生产力水平和综合效益显著提升。
三、建设主体与功能
(一)建设主体。
承担“星创天地”建设的单位可以是涉农高校院所、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农业科技园区、农业科技型企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或专业服务组织等。建设主体根据自身性质的不同,通过机制创新,实行实体化运营;通过以创客为主体的众创兴业模式,即“众创平台支撑+创客入驻创业+创新创业服务+产业发展壮大”,实现差异化发展。
(二)主要功能。
“星创天地”将建设创新示范场地、创意创业空间、创业实训基地等线下孵化载体,开展技术集成创新、创业培育孵化、产业融合发展、成果示范推广、村镇建设技术集成与应用、科技金融服务,让创客可以入驻创业。同时,将打造线上网络平台,为创客提供培训、远程技术支持和市场营销等服务。每家“星创天地”都要建立一支农村创业服务团队和创业导师队伍,创客遇到管理、法律、财务、营销、技术等方面的问题,都能得到相应的帮助。
四、规划布局与建设要求
(一)规划布局。
在城市发展新区和近郊,以农业高技术创新和企业孵化为重点,规划布局服务都市农业、休闲农业、特色养殖、绿色蔬菜等产业发展的“星创天地”;在长城沿线风沙滩区重点打造马铃薯、大漠蔬菜、羊子、特色林果、沙漠生态经济等产业发展的“星创天地”;在黄河沿岸区域重点打造红枣、小杂粮、马铃薯等产业发展的“星创天地”;在无定河两岸区域重点打造养殖、果蔬、苗木等产业发展的“星创天地”;在南部丘陵沟壑山区重点打造山地苹果、小杂粮等产业发展的“星创天地”;在北部丘陵沟壑区重点打造小杂粮、休闲农业等产业发展的“星创天地”;在白于山区重点打造马铃薯、羊子等产业发展的“星创天地”。
(二)建设要求。
1.具有良好的产业背景和科技着力点。建设农业“星创天地”,要立足我市农业主导产业或区域特色农业产业发展需要,依托各类农业科技园区或科技示范基地等载体,搭建创新创业服务平台,把握科技创新创业的切入点,形成创新带动创业、创业推动产业发展的良性互动格局。
2.具有明确的实施主体和技术依托单位。建设农业“星创天地”,要有明确的实施主体。实施主体通过机制创新,实行实体化运营。同时,实施主体的技术依托单位,如农科院、新农村战略研究院以及各类涉农高校,都应全程参与技术服务,并确立首席专家制度,落实责任。
3.具有良好的创新创业孵化基础。建设农业“星创天地”,要有创新示范场地、创意创业空间、网络信息平台等软硬件条件。要通过政府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打造能够为农业创新创业者提供高标准、全方位服务的平台体系。
4.具有良好的专家团队基础。建设农业“星创天地”,要有协同创新意识强的10名以上专家或科技特派员组成的专家团队。团队应包括来自涉农高校、科研院所和重点企业,涉及科技、教育、市场营销和经济管理等学科专业的科技人员和创新性企业的技术骨干等。
5.具有较好的支撑保障机制。建设农业“星创天地”,要充分发挥中省已经出台的财税、金融、土地流转、创新创业等优惠政策,建立健全技术参股、利益分红、股权转让等利益共享机制,积极探索长效稳定的运行管理制度。
五、建设内容
(一)建立农业科技创新创业孵化基地。
建设农业“星创天地”,要有创新示范场地、创意创业空间、网络信息平台等软硬件条件。要通过政府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打造能够为农业创新创业者提供高标准、全方位服务的平台体系。积极推进陕西省科技资源统筹中心榆林分中心、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科技企业孵化基地建设,构建科技咨询、质量检测、科技金融、创业培训和辅导、管理、法律、财务等一站式、开放性、全方位新型综合服务体系。通过营造专业化、社会化、便捷化的创业服务环境以及创新创业文化氛围,降低创业门槛,减少创业成本,激发创业热情,提高创业成功率。
(二)建立“星创天地”培训基地。
以榆林学院、陕西正大技师学院为核心,建立“星创天地”培训基地。依托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榆林农科院等涉农高校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新农村研究院、重点龙头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产业技术联盟的专家教授和企业家,围绕生产技术、农产品标准、商品商标、电子商务、食品安全、市场营销等方面,对包括科技特派员在内的创业人员进行技术指导和培训,提高农村创业者现代企业管理理念和生产经营及技术水平。
(三)建立一二三相关产业融合与技术集成的农业科技示范基地。
以榆林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及其专业园和神木生态农业科技示范园区、靖边现代农业科技园区两个省级农业科技园区为重点,完善生产、加工、销售、服务等各个环节,建设星创实验基地,通过“星创在线”为主的网络空间和线下星创企业等星创实体平台,发展第一、第二、第三产业相融合的产业,为农村科技创新创业起到良好的示范作用。通过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科技扶贫、农业创意创新创业大赛等活动,引进集成一批农村急需适用的“技术成果包”、“产品成果包”、“装备成果包,培育一批依靠科技和商业模式创新发展的涉农品牌和产业,提高创新创业能力和内生发展水平。通过“企业+创客”的发展模式,依托先进技术支持,实现规模化种植养殖、标准化生产、商品化经营、产业化开发,实现全链条增值利润不断叠加。
(四)搭建创新创业公共服务平台。
依托榆林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区、省级农业科技园区、农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榆林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等载体,充分利用榆林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系统、榆林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平台、榆林市科技特派员农技通等农业科技创新资源,建立“星创天地”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农产品农药残留等安全性监测、检测,提供科技金融服务。建立以电子商务平台为主要内容的双创信息服务平台,利用线下孵化载体和线上网络平台,促进农产品快速流通。
(五)搭建文化创意和品牌培育平台。
支持我市国家级、省级农业科技园区共同寻找国际知名的文化创意、商标代理、知识产权保护等企业开展品牌孵化、品牌研究、品牌提升和品牌交易的系列化服务,重点挖掘提升特色农产品创意设计水平和文化内涵,形成品牌拉力,实现产品服务增值。与有关院校、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合作,共建法律、财务、人才培训和远程教育等服务平台,持续为品牌培育和推广提供社会化服务。
(六)搭建“星创天地”人才支撑平台。
充分发挥产学研联盟的作用,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精干高效的常态化农村创业服务团队和创业导师队伍,为创业者在创业过程中遇到的管理、法律、财务、营销、技术、知识产权等问题,提供有针对性的指导和帮扶,帮助创业者解决在创业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降低农村创业的门槛,减少农村创业风险。
六、进度安排
(一)方案编制和先行先试阶段(2015年8月—12月)。
开展调研,制定《榆林市“星创天地”建设推进方案》及相关配套政策和管理办法。在榆林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神木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园、定边农业科技示范园、子洲旱作农业园、神木生态农业科技园区、靖边现代农业科技园区以及科技部科技扶贫重点包扶县佳县挂牌建立首批7个“星创天地”,进行先行先试。积极争取榆林市“星创天地”列入国家科技部重点扶持盘子。
(二)试点示范阶段(2016年1月—12月)。
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星创天地”建设试点和示范,围绕马铃薯、小杂粮、红枣、羊子、沙漠生态经济等重点产业,重点选择支持6个有特色的“星创天地”,加强资源整合,完善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实现创业资源集聚,确保“星创天地”健康运行。
(三)全面建设阶段(2017年1月—2020年12月)。
不断完善实施方案及政策措施,力争建成各具特色的“星创天地”7个,设立榆林市“星创天地”专项资金,形成完善的“星创天地”扶持政策体系。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管理,建立工作体系。
成立以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和科技局局长为副组长,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发改、财政、税务、人社、国土、工信、农业、林业、畜牧、金融、中小企业、妇联、团委等部门、单位为成员的榆林市“星创天地”建设推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市科技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建立市县区协调联动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协调会议,研究解决“星创天地”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依靠多方面力量合力推进“星创天地”快速建设和高效运行,邀请中省市有关专家,组建专家指导委员会和咨询专家组,为“星创天地”发展提供咨询指导和决策参考。
(二)强化政策扶持,加大资金投入。
研究制定科技人员入驻、科技人员兴业、创客创新创业和产业发展壮大的激励政策和投融资措施。整合科技投入资源,设立榆林市“星创天地”专项资金,以项目扶持的方式推动“星创天地”发展。充分发挥和利用榆林市青年创业促进就业小额贷款(贴息)、小额担保贷款和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中小企业发展扶持贷款、大学生创业税费减免、小微创新企业扶持、农民工和妇女创业扶持等优惠政策,加大对创业大学生、返乡农民工、新型职业女农民的支持力度,努力促进“星创天地”建设与现有政策的深度融合。建立“政府支持+企业自筹+社会融资”的多渠道资金投入方式。
(三)注重宣传培训,弘扬创业文化。
利用各类媒体,充分发挥网络等新兴媒体优势,广泛开展农业“星创天地”宣传活动,提高社会认知度。继续办好创意创新创业大赛,树立标杆“星创天地”,推动农业“星创天地”品牌和创业文化建设,营造浓厚的创业氛围。组织开展面向农业“星创天地”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各类专题培训,加强理论研究与指导,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
(四)完善运行机制,加强考核评估。
整合市级农业信息化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科技特派员项目,重点支持农业“星创天地”建设。要明确农业“星创天地”的发展定位,探索适应于技术创新、种养殖、农产品加工等全产业链不同发展阶段农业“星创天地”的不同发展模式。按照“寻标、对标、达标、夺标、创标”要求,加强对“星创天地”建设内容、发展目标及组织实施情况的督查考核,制定考核办法,重点抓好“星创天地”建设和创客入驻发展进度和绩效的考核管理,确保“星创天地”健康、顺利、高效发展。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