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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起草工作的通知
榆政办发〔2015〕76号
时间:2019-02-20 1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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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榆林市四届一次人民代表大会拟定于2016年3月下旬召开。这次会议是在“十二五”收官和“十三五”开局之际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是全市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会上,尉俊东市长将代表本届人民政府就“十二五”以来工作情况、“十三五”规划总体思路和目标任务以及2016年工作安排,向与会代表作报告。根据市政府安排,近期将启动市四届一次人民代表大会政府工作报告起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政府工作报告起草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起草各项工作。

       组  长:钱劳动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陈保平  市政府秘书长

       高  琛  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怀珠  市政府副秘书长、发展研究中心主任

       成员由市政府办、发展研究中心、发改委、统计局等相关人员组成。日常工作由高琛、李怀珠、李剑同志负责,工作人员从市政府办、发展研究中心、发改委、财政局、统计局、工信局、能源局、农业局、住建局、商务局、公安局、人社局、文广局、环保局等部门单位抽调。具体联络工作由市发展研究中心和市政府办综合九科承担。

       二、时间安排

       政府工作报告起草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2016年1月上半月,资料收集阶段。各县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向报告起草组报送工作总结,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向报告起草组报送“十三五”各专项规划。同时,报告起草组要收集好中省有关会议精神及外埠先进地区的有关资料。

       (二)2016年1月15日—2月5日,集中起草阶段。报告起草小组实行集中办公,在认真讨论的基础上形成报告提纲,提纲经市政府主要领导审定后,按照提纲形成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

       (三)2016年2月下半月,征求意见阶段。将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下发各县区、各部门征求意见和建议;由各副市长带队,深入各县区召开座谈会,听取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意见和建议;由市长主持召开各界人士座谈会,听取各有关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根据每次会议精神,对报告进行修改完善。

       (四)2016年3月,送审阶段。依次提请市政府常务会、市委常委会、市人大主任会议审定,根据会议精神,进一步修改完善报告。

       三、具体要求

       起草政府工作报告是各县区政府和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的共同责任,需要各方面提供充实的第一手资料,同时要确保工作人员和专项经费的落实。各县区政府和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顾全大局,通力协作,积极配合做好有关工作。

       (一)认真做好材料报送工作。各县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立即着手对“十二五”以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拿出“十三五”工作总体思路和措施以及2016年工作安排。对“十二五”的工作总结主要反映任务完成情况、发展亮点和创新举措以及存在的差距和问题;对“十三五”所提目标、措施要切合榆林实际,具有指导性和操作性;对2016年工作安排要详实具体。报送材料要求数字真实准确,问题客观实际,文字精炼朴实,于2016年1月15日前将总结材料以正式文件和电子版两种形式报送市发展研究中心。同时,市发改委要提供全市“十三五”总体规划,市级各有关部门要提供“十三五”各专项规划,市统计局要提供“十二五”以来各年度经济指标统计数据和分析材料。

       (二)切实落实工作人员。政府工作报告起草小组工作人员,除市政府办综合九科、市发展研究中心有关人员外,从市发改委、财政局、统计局、工信局、能源局、农业局、住建局、商务局、公安局、人社局、文广局、环保局等部门各抽调1名工作人员。各有关部门必须派熟悉业务、有较强调查研究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的同志参加,人员名单务必于2016年1月10日前报市发展研究中心。报告起草阶段根据工作需要,抽调人员实行集中办公。同时,市政府办综合二科、三科、四科、五科、六科、七科、八科要各确定一名工作人员提供相关资料并参与政府工作报告的修改讨论。

       (三)做好报告起草工作。报告起草组要注重政策理论的学习研究,注重相关资料收集和甄别,注重结合榆林实际,并发扬民主、集思广益,充分吸收各副市长专题调研,以及各县区、各部门和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和建议,汲取各方面智慧。同时,报告起草组要根据工作需要,沉下去、走出去,认真搞好学习调研,特别是要学习先进地区好的理念、做法和经验,将其体现在报告中,努力使报告内容更加新颖,体现时代特点。

       (四)做好配合和保障工作。各县区、各部门要积极配合政府工作报告的专题调研和起草工作,要及时报送总结材料和其他资料。市财政局要安排专项工作经费,用于报告起草期间的外出调研、集中起草等后勤保障。

       联系人:市发展研究中心  

       杨志东  3895939  15719129777

       李治锋  3895939  14729875201 

       电子邮箱:yjsh3891398@163.com

       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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