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六次会议1月21日决定,任命:
雷亚成为榆林市住房和城市建设局局长;
李华林为榆林市城乡建设规划局(地震局)局长;
李晋德为榆林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李怀珠为榆林市农业局局长;
惠德存为榆林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高小峰为榆林市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周锦峰为榆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
免去:
高永东榆林市住房和城市建设局局长职务;
王建东榆林市城乡建设规划局(地震局)局长职务;
王宏岩榆林市农业局局长职务;
张林生榆林市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王维明榆林市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白云社榆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职务。
榆林市人民政府2016年1月19日决定,任命:
郭鹏飞同志为榆林公路管理局副局长。(该同志试用期已满,任职时间从试用期任职时间算起)
高军同志榆林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赵国碧同志为榆林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支队政委。
李怀珠同志为榆林农业学校校长。
惠德存同志为榆林市卫生学校校长;
白生凯同志为榆林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正县级);
高治中同志为榆林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曹巨福同志为榆林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正县级)。
刘绍金同志为榆林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
艾利亚同志为榆林市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高琛同志为榆林市地方志办公室主任;
韩凤杰同志为榆林市地方志办公室副主任。
吴占林同志为榆林市空港生态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主任。
康锦宏同志为榆林市农业机械技术服务中心主任。
王中刚同志为榆林实验中学校长。
雷亚成同志为榆林市中心城区河道综合开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兼)。
李艳强同志为榆林市能源局副局长(挂职,挂职期1年)。
挂职期满所任职务自行解除,不再另行发文通知。
免去:
李晋德同志榆林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榆林公路管理局局长职务;
赵国碧、韩仕儒同志榆林市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苏志强同志榆林市公安局正县级侦查员职务。
白鸿元同志榆林市教育局副局长职务。
苏禄玺同志榆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李华林同志榆神工业区(神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正县级)职务;
武泳吩同志榆神工业区(神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总经济师(正县级)职务。
白武华同志榆横工业区(榆林经济开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正县级)职务。
尤新年同志榆林市水务局副局长职务。
马宏同志榆林农业学校校长职务。
高峻、张国华同志榆林市地方志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边俊校同志榆林市农业机械技术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刘丽荣同志榆林市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张常青同志榆林市招商服务局副局长职务。
高琛、李怀珠同志榆林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榆林市人民政府2016年2月22日决定,任命:
高永东同志榆林市中心城区河道综合开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职务。
(榆政任字〔2016〕1-20号,按发文顺序排列)
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1月11日决定,免去:
王新民同志榆神工业区(神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总工程师(副县级)职务。
刘建平同志榆林市能源局总经济师职务;
秦汉堡同志榆林市能源局副调研员职务。
刘冬梅同志榆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调研员职务。
刘亚东同志榆林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副调研员职务。
刘应明同志榆林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副调研员职务。
李善耀同志榆林市民政局副调研员职务。
霍建宁同志榆林市体育局副调研员职务。
王毛仁同志榆林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副调研员职务。
任命:
雷建军同志为榆林市第十中学副校长。
曹元军同志为榆林林业学校副校长。
麻靖榕、杨子岗同志为榆林市国有企业监事会副主席。
王全同志为榆林职业技术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处长;
李文华同志为榆林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中心主任。
杨青同志为榆林公路管理局总会计师。
白虎平、赵晔东同志为榆林广播电视台副台长;
蔡永顺同志为榆林广播电视台总工程师;
赵云章同志为榆林广播电视台总编辑。
黑登照、李虎林同志为榆林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副院长;
高永峰同志为榆林农业学校副校长。
王治文同志为榆横工业区(榆林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张晓明同志为榆林市空港生态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任文国同志为榆林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郭锋军同志为榆林市人民政府驻西安办事处副主任。
(以上同志试用期已满,任职时间从试用期任职时间算起)
免去:
韩卫星同志榆林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调研员职务。
谢宏同志榆林市人民政府新闻发言人职务;
邹明同志榆林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副调研员职务;
乔永军同志榆林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副调研员职务。
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1月21日决定,任命:
周锦龙同志为榆林市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支队政委(副县级,试用期一年);
尹生军同志为榆林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支队副支队长(试用期一年);
胡少彬同志为榆林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政委(副县级,试用期一年);
周学武同志为榆林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支队长(副县级);免去其榆林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支队政委职务。
李艾东同志为榆林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政委(副县级,试用期一年);
任东同志为榆林市公安局反恐怖工作支队支队长(副县级,试用期一年);
李学恩同志为榆林市公安局榆阳分局政委(副县级)。
袁党权、高晓燕、艾润宏同志为榆林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调研员。
高勤同志为榆林市公安局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支队政委(副县级,试用期一年)。
免去:
雷亚成同志榆林市空港生态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1月26日决定,任命:
吴福民同志为榆林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副主任。
贺加明同志榆林市第二医院副院长职务。
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1月28日决定,任命:
高生发同志榆林市水土保持生态工程建设处副县级研究员职务。
(榆政人社任字〔2016〕1-25号,按发文顺序排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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