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榆林市“多规合一”2016年工作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4月25日
榆林市“多规合一”2016年工作计划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榆林市国土空间综合规划的批复》(陕政函〔2016〕33号)、《榆林市“多规合一”工作方案》(榆发〔2015〕3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2016年“多规合一”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按照“三年三大步”的总体要求和机构不变、措施不变、人员不变的原则,持续推进“多规合一”各项工作,完成专项规划修编,实现“多规合一”成果法定化;启动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实现“多规合一”试点成果应用;加大宣传推广力度,总结形成“多规合一”试点“榆林经验”,为圆满完成“多规合一”三年工作任务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任务
(一)“多规合一”工作深化。
1.完成“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完成市、县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完成 “十三五”专项规划。
2.开展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编制试点。按照国家发改委和省发改委、省测绘局安排,组织完成榆林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编制试点工作,形成城镇、农业、生态三类空间划分的技术导则及相应成果。
3.修编相关专项规划。依据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国土空间综合规划以及市域“一张图”,加快修编市、县土地利用、城乡建设、林地保护等相关专项规划,并按原有程序和权限报批。
4.完善“一张图”。依据专题研究成果和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完善“一张图”成果;研究出台“一张图”控制线管理规定,建立“一张图”动态调整机制;结合第五版城市总规修编,编制中心城区“一张图”。
5.启动生态红线立法。全面启动生态红线立法工作,制定生态红线管控措施,构建生态红线法律保障。
6.完成试点成果验收。依据相关规定,完成“多规合一”专题研究成果验收工作。
(二)“多规合一”成果应用。
7.运行“多规合一”业务平台。实现“多规合一”业务平台上线运行;启动“多规合一”业务平台二期建设,实现平台移动端操作功能,使“多规合一”成果真正转化为规划管理、用地报批、项目审批的重要载体。
8.启动并联审批工作。以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为基础,整合“多规合一”业务平台和投资项目管理系统,研究出台项目并联审批实施方案,全面启动投资项目网上并联审批工作。
9.实施规划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好《榆林市规划管理暂行办法》,全面建立规划立项、编制、衔接、论证、审批、发布、实施、评估、调整的全过程管理机制,强化规划决策、衔接、监管、约束机制;启动规划条例立法前期准备工作。
(三)“多规合一”宣传推广。
10.总结试点经验。全面梳理我市“多规合一”试点历程、成果、成效,总结形成“多规合一”试点“榆林经验”。
11.制作宣传片。完成“多规合一”试点工作宣传片制作,充分展示我市“多规合一”试点成果和亮点。
12.加强宣传工作。全方位宣传榆林“多规合一”试点工作,开展“多规合一”宣讲活动。
三、保障措施
(一)经费保障。市“多规合一”工作经费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使用计划,列入市级财政预算,市财政局要及时足额拨付,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县区工作经费由同级财政部门列入本级财政预算解决。
(二)纪律保障。继续将 “多规合一”工作纳入全市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对县区、部门进行专项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倒排工期、按旬调度、督察督办,对配合不力、工作不积极、不能按要求完成任务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和责任追究。
(三)人员保障。通过刚性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给市发改、国土、建规、环保等部门引进专业工作人员,保障“多规合一”后续工作有序推进。
附件:1.榆林市“多规合一”2016年工作任务安排表
2.“多规合一”相关专项规划修编安排
附件1 榆林市“多规合一”2016年工作任务安排表 | ||||
序号 |
工作任务 |
主要内容 |
完成期限 |
牵头单位 |
1 |
完成市、县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
通过同级人大审批,由同级人民政府印发。 |
3月底前 |
市、县区政府 |
2 |
完成“十三五”各专项规划 |
通过同级政府审批。 |
6月底前 |
市、县区相关部门 |
3 |
组织实施《榆林市规划管理办法》 |
印发管理办法,全面建立规划全过程管理的体制机制。 |
4月底前 |
市发改委 |
4 |
启动《榆林市规划管理条例》立法工作 |
完成《榆林市规划管理条例》立法前期准备工作 |
12月底前 |
市人大 |
5 |
开展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编制试点 |
形成城镇、农业、生态三类空间划定技术导则及相应试点成果。 |
6月底前 |
市发改委 |
6 |
完成土地利用、城乡建设、林地等相关规划修编及报批 |
依据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国土空间综合规划以及市域“一张图”,完成市、县土地利用、城乡建设、林地保护等相关专项规划修编及报批。 |
1-12月 |
市、县相关部门 |
7 |
完善全市“一张图” |
依据专题研究成果和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完善市域“一张图”;6月底前出台“一张图”控制线管理规定,建立“一张图”动态调整机制。 |
1-12月 |
市发改委 |
8 |
编制中心城区“一张图” |
结合第五版城市总规修编,启动中心城区“一张图”编制工作 |
1-12月 |
市建规局 |
9 |
启动生态红线立法工作 |
开展生态红线立法工作,9月底前形成规范性文件,年底前完成立法前期准备工作 |
1-12月 |
市人大 市环保局 |
10 |
专题成果验收 |
完成专题成果衔接、修改和验收工作 |
6月底前 |
各牵头部门 |
11 |
“多规合一”业务平台应用 |
4月底前业务平台全面投入运行,实现市县共享共用 |
4月底前 |
市国土局 |
12 |
启动“多规合一”业务平台二期 |
进一步完善业务平台及项目管理库,建设规划数据库,实现平台移动端操作功能 |
9月底前 |
市发改委 |
13 |
出台项目并联审批实施方案 |
出台利用“多规合一”成果实行投资项目并联审批方案,年内全面实现投资项目并联审批 |
1-12月 |
市发改委 |
14 |
总结形成试点经验 |
全面梳理我市“多规合一”试点历程、成果、成效,总结形成“多规合一”试点“榆林经验”。 |
6月底前 |
业务专责组 |
15 |
制作宣传片 |
制作“多规合一”试点工作宣传片,充分展示我市“多规合一”试点成果和亮点。 |
5月底前 |
市文广局 |
16 |
加强宣传工作 |
全方位宣传榆林“多规合一”试点工作,开展“多规合一”宣讲活动。 |
1-12月 |
市委宣传部 |
附件2
“多规合一”相关专项规划修编安排
序号 |
规划名称 |
负责单位 |
审批单位 |
工作要求 |
1 |
榆林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
市国土局 |
省政府 |
12月底完成修编工作,报省国土资源厅 |
2 |
榆林市矿产资源规划 |
市国土局 |
省政府 |
6月底前 |
3 |
榆林市土地综合整治规划 |
市国土局 |
市政府 |
6月底前完成,报市政府 |
4 |
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 |
市国土局 |
省国土厅 |
12月底完成,报省国土资源厅 |
5 |
榆林市城市总体规划(第五版) |
市建规局 |
省政府 |
年内全面启动 |
6 |
榆林市林地保护与利用规划 |
市林业局 |
省政府 |
9月底完成修编工作,报省国土资源厅 |
7 |
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湿地保护区调整 |
相关县区政府负责,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配合 |
省政府 |
对需要调整的按程序履行报批手续,9月底前完成 |
8 |
县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
县区人民政府 |
省政府 |
12月底前完成修编工作 |
9 |
县城总体规划修编 |
各县人民政府 |
市政府 |
9月底前完成修编工作,按规定履行报批程序 |
10 |
产业园区规划修编 |
相关产业园区管委会 |
|
9月底前完成修编工作,按规定履行报批程序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