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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榆林市多规合一2016年工作计划的通知
榆政办发〔2016〕14号
时间:2019-02-19 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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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榆林市“多规合一”2016年工作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4月25日    

榆林市“多规合一”2016年工作计划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榆林市国土空间综合规划的批复》(陕政函〔2016〕33号)、《榆林市“多规合一”工作方案》(榆发〔2015〕3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2016年“多规合一”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按照“三年三大步”的总体要求和机构不变、措施不变、人员不变的原则,持续推进“多规合一”各项工作,完成专项规划修编,实现“多规合一”成果法定化;启动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实现“多规合一”试点成果应用;加大宣传推广力度,总结形成“多规合一”试点“榆林经验”,为圆满完成“多规合一”三年工作任务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任务

       (一)“多规合一”工作深化。

       1.完成“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完成市、县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完成 “十三五”专项规划。

       2.开展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编制试点。按照国家发改委和省发改委、省测绘局安排,组织完成榆林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编制试点工作,形成城镇、农业、生态三类空间划分的技术导则及相应成果。

       3.修编相关专项规划。依据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国土空间综合规划以及市域“一张图”,加快修编市、县土地利用、城乡建设、林地保护等相关专项规划,并按原有程序和权限报批。

       4.完善“一张图”。依据专题研究成果和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完善“一张图”成果;研究出台“一张图”控制线管理规定,建立“一张图”动态调整机制;结合第五版城市总规修编,编制中心城区“一张图”。

       5.启动生态红线立法。全面启动生态红线立法工作,制定生态红线管控措施,构建生态红线法律保障。

       6.完成试点成果验收。依据相关规定,完成“多规合一”专题研究成果验收工作。

       (二)“多规合一”成果应用。

       7.运行“多规合一”业务平台。实现“多规合一”业务平台上线运行;启动“多规合一”业务平台二期建设,实现平台移动端操作功能,使“多规合一”成果真正转化为规划管理、用地报批、项目审批的重要载体。

       8.启动并联审批工作。以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为基础,整合“多规合一”业务平台和投资项目管理系统,研究出台项目并联审批实施方案,全面启动投资项目网上并联审批工作。

       9.实施规划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好《榆林市规划管理暂行办法》,全面建立规划立项、编制、衔接、论证、审批、发布、实施、评估、调整的全过程管理机制,强化规划决策、衔接、监管、约束机制;启动规划条例立法前期准备工作。

       (三)“多规合一”宣传推广。

       10.总结试点经验。全面梳理我市“多规合一”试点历程、成果、成效,总结形成“多规合一”试点“榆林经验”。

       11.制作宣传片。完成“多规合一”试点工作宣传片制作,充分展示我市“多规合一”试点成果和亮点。

       12.加强宣传工作。全方位宣传榆林“多规合一”试点工作,开展“多规合一”宣讲活动。

       三、保障措施

       (一)经费保障。市“多规合一”工作经费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使用计划,列入市级财政预算,市财政局要及时足额拨付,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县区工作经费由同级财政部门列入本级财政预算解决。

       (二)纪律保障。继续将 “多规合一”工作纳入全市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对县区、部门进行专项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倒排工期、按旬调度、督察督办,对配合不力、工作不积极、不能按要求完成任务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和责任追究。

       (三)人员保障。通过刚性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给市发改、国土、建规、环保等部门引进专业工作人员,保障“多规合一”后续工作有序推进。

       附件:1.榆林市“多规合一”2016年工作任务安排表

                 2.“多规合一”相关专项规划修编安排

附件1

榆林市“多规合一”2016年工作任务安排表

序号

工作任务

主要内容

完成期限

牵头单位

1

完成市、县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通过同级人大审批,由同级人民政府印发。

3月底前

市、县区政府

2

完成“十三五”各专项规划

通过同级政府审批。

6月底前

市、县区相关部门

3

组织实施《榆林市规划管理办法》

印发管理办法,全面建立规划全过程管理的体制机制。

4月底前

市发改委

4

启动《榆林市规划管理条例》立法工作

完成《榆林市规划管理条例》立法前期准备工作

12月底前

市人大

5

开展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编制试点

形成城镇、农业、生态三类空间划定技术导则及相应试点成果。

6月底前

市发改委

6

完成土地利用、城乡建设林地等相关规划修编及报批

依据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国土空间综合规划以及市域“一张图”完成市、县土地利用、城乡建设、林地保护等相关专项规划修编及报批。

1-12月

市、县相关部门

7

完善全市“一张图”

依据专题研究成果和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完善市域“一张图”;6月底前出台“一张图”控制线管理规定,建立“一张图”动态调整机制。

1-12月

市发改委

8

编制中心城区“一张图”

结合第五版城市总规修编,启动中心城区“一张图”编制工作

1-12月

市建规局

9

启动生态红线立法工作

开展生态红线立法工作,9月底前形成规范性文件,年底前完成立法前期准备工作

1-12月

市人大

市环保局

10

专题成果验收

完成专题成果衔接、修改和验收工作

6月底前

各牵头部门

11

多规合一业务平台应用

4月底前业务平台全面投入运行,实现市县共享共用

4月底前

国土局

12

启动“多规合一”业务平台二期

进一步完善业务平台及项目管理库,建设规划数据库,实现平台移动端操作功能

9月底前

市发改委

13

出台项目并联审批实施方案

出台利用“多规合一”成果实行投资项目并联审批方案,年内全面实现投资项目并联审批

1-12月

市发改委

14

总结形成试点经验

全面梳理我市“多规合一”试点历程、成果、成效,总结形成“多规合一”试点“榆林经验”。

6月底前

业务专责组

15

制作宣传片

制作“多规合一”试点工作宣传片,充分展示我市“多规合一”试点成果和亮点。

5月底前

市文广局

16

加强宣传工作

全方位宣传榆林“多规合一”试点工作,开展“多规合一”宣讲活动。

1-12月

市委宣传部

附件2

“多规合一”相关专项规划修编安排

序号

规划名称

负责单位

审批单位

工作要求

1

榆林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市国土局

省政府

12月底完成修编工作,报省国土资源厅

2

榆林市矿产资源规划

市国土局

省政府

6月底前

3

榆林市土地综合整治规划

市国土局

市政府

6月底前完成,报市政府

4

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

市国土局

省国土厅

12月底完成,报省国土资源厅

5

榆林市城市总体规划(第五版)

市建规局

省政府

年内全面启动

6

榆林市林地保护与利用规划

市林业局

省政府

9月底完成修编工作,报省国土资源厅

7

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湿地保护区调整

相关县区政府负责,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配合

省政府

对需要调整的按程序履行报批手续,9月底前完成

8

县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县区人民政府

省政府

12月底前完成修编工作

9

县城总体规划修编

各县人民政府

市政府

9月底前完成修编工作,按规定履行报批程序

10

产业园区规划修编

相关产业园区管委会

 

9月底前完成修编工作,按规定履行报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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