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快递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61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快递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16〕3号),进一步促进快递物流业健康快速发展,抢占市场竞争的制高点,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着力解决快递物流业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具体问题;大力推进政策创新、管理创新和服务创新,加快建立开放、规范、诚信、安全的快递物流业发展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创新动力、创造潜力、创业活力;以“互联网+”为发展方向,依托榆林特色产业优势,培育经营主体,完善支撑体系,推动快递服务普惠化,积极支持“大众创新、万众创业”,全力促进行业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更好地服务于我市“一中心两基地”和“三区一高地”建设。
二、基本原则
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推动相结合。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突出企业在快递物流发展中的主体地位;进一步完善管理体制,优化政策环境,加大政府在网络安全保障、投融资支持、基础设施和诚信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服务力度。坚持网络经济与实体经济相结合。鼓励企业运用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业务流程,以技术创新推动管理创新和体制创新,促进生产经营方式转变;依托榆林特色产品,推动产业协同发展,联通线上线下,实现网络经济与实体经济的有机结合。坚持加快发展与规范管理相结合。鼓励不同所有制资本在快递物流领域投资和建设;法无禁止即可为,最大限度减少对快递物流业的行政干预;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运用科技手段创新管理方式,维护快递物流业的正常发展秩序。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基本建成普惠城乡、服务优质、竞争有序、诚信守法、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绿色节能的快递物流体系;快递业务量突破1500万件,快递业务收入突破2.5亿元,年均增长率35%以上;建成省、市级快递物流综合示范园区(基地)2个,建设完善的市县快递物流园区体系;推广智能快件(包裹)箱使用,完善城市快递物流末端服务体系构建;大力推动“快递下乡”,实现农村快递服务普惠化;稳步推进新能源车辆在快递物流领域应用。
四、主要任务
(一)培育壮大市场主体
1.坚持“引进来、走出去”战略。支持快递企业逆向整合电商资源,鼓励电商入股快递企业,鼓励各类资本依法进入快递领域,加快形成若干家具有影响力的企业集团。积极引进国内知名快递企业在榆林设立区域性总部或独立法人机构。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头作用,积极开展快递物流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市商务局、市招商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区政府)
2.实施品牌带动战略。全面提升快递服务质量,落实行业安全和服务标准体系,加强服务质量监测,引导快递企业从价格竞争向服务竞争转变,着力打造快递品牌服务,实施品牌带动战略。(市邮政管理局)
(二)实施“互联网+”战略
3.鼓励快递企业充分利用移动互联、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优化服务网络布局,提升运营管理效率,拓展协同发展空间,推动服务模式变革,加快向综合性快递物流运营商转型。(市工信局)
(三)鼓励产业融合
4.鼓励“快递+农业”发展,支持建设县域快递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和村级快递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完善县乡村电商服务体系和快递网络体系,服务产地直销、订单生产等农业生产新模式。(市商务局、市农业局、市邮政管理局)
5.鼓励“快递+制造业”发展,支持制造业企业通过互联网与产业链各环节紧密协同,发挥快递企业供应链管理优势,整合原材料供给、生产物流、仓储销售资源,推进关键环节的柔性化改造,支持定制化生产。(市工信局)
6.及时跟进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开展跨境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工作,加快建设电子口岸,建立专门的国际邮件互换场所,提高通关服务水平。(榆林海关、榆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四)构建广泛覆盖网络
7.鼓励快递进社区、进机关、进校区、进商超、进农村,到2020年,实现“城区服务全覆盖,乡村快递有服务”。鼓励住宅小区、机关事业单位、高等学校配套建设适当的快件用房。鼓励第三方企业或者快递企业安装“智能快包箱”,研究将智能快包箱纳入住宅小区竣工验收项目。(市邮政管理局、市住建局)
8.鼓励交通、邮政、快递、商贸、供销、出版物销售等开展合作,提高协同配送能力。合作打造农村配送体系,建设“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渠道。(市邮政管理局、市交通局、市供销社等)
9.解决好“最后一公里投递”问题。落实快递车辆便利通行政策,快递车辆实行统一标识、指定类型,并允许在限行路段、区域优先安排通行时间、路线。(市交警支队、市邮政管理局)
(五)加快基础设施建设
10.统筹整合电商孵化基地、快递物流园区、供销社基层社、邮政快递网点等资源,鼓励“一点多能、一网多用”,建立覆盖市县乡三级快递物流电商服务体系,积极改善农村商贸流通和配送服务基础设施水平。(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交通局、市供销社)
11.鼓励快递企业与电子商务企业合作建设集仓储、转运、分拨、配送等功能于一体的快递电商综合园区。加快完善榆林中心城市快递物流园区建设项目,建设神府、榆阳、绥德、定靖四个中心快递电商物流园区,八个县级专业快递电商物流园区。市县两级政府在园区总体规划、土地划拨方面给予倾斜,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水、暖、电、道路、消防等)给予一定补贴,在城建配套费、墙改费方面给予减免,在建设资金方面可贴息支持等。(市财政局,各县区政府)
12.支持供销社分年度对全市123个基层社进行改扩建和新建,2016年先行将12个县区的36个乡镇基层社进行试点改造为“乡镇电子商务快递物流综合服务中心”,使其具备农产品购销中心、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快递服务中心、农资服务中心、智慧超市、乡镇仓储中心六项功能,建设改造资金由市财政奖补40%,县级财政奖补30%,供销社自筹30%,其中神木、府谷、横山、绥德、清涧、靖边、米脂等7个县被商务部确定为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中省投资已经明确,市上将适当安排配套资金予以补助。(市供销社,各县区政府)
(六)规范配送车辆管理
13.推动城市配送车辆的标准化、专业化发展。允许快递物流企业用带有明确标识的指定型号车辆在城区开展配送业务,对电动三轮车配送方式给予过渡期政策。推进城市绿色货运配送体系建设,完善城市配送车辆标准和通行管控措施。(市交警支队、市邮政管理局)
14.加快新能源运输车辆在快递投递及农村物流配送方面的应用,对快递物流企业更换新能源车辆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地方财政按一定比例予以补贴,每辆新能源面包车补贴最高不超过10000元,每辆新能源三轮车补贴最高不超过2000元。(市财政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区政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15.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发改、工信、交通、商务、工商、农业、供销、邮政管理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榆林市快递物流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市快递物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邮政管理局,负责协调落实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各部门要在基础设施建设、通讯网络支持、产品质量监管、品牌包装推送、产业协调发展等方面统筹合作。
(二)加大财税扶持
16.由市财政统筹安排专项基金,用于扶持和引导全市快递物流产业发展。对电商快递物流企业用电、用气、用热价格按政策给予一定优惠。(市财政局、各县区政府)
17.快递企业可按现行规定申请执行省(市、县区)内跨地区经营总分支机构增值税汇总缴纳政策,依法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对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依法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相关优惠政策,对小微企业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18.鼓励金融机构创新服务方式,开展适应快递物流业发展的信贷服务以及抵押贷款、融资租赁等业务。对经营稳定,业务信誉良好的快递企业加大授信额度。(市金融办、银监榆林分局、人行榆林分行)
(三)夯实安全基础
19.构建“实体+网络+监管+追溯”综合快递物流监督管理平台,实现对进出口快件包裹的全方位实时监督,实现对服务质量问题、违法违规行为、安全责任事故的追溯查处,构筑行业发展“绿盾”。由商务、工商、安监、邮政管理等部门共同对产品安全、服务安全予以监管。(市工商局、市安监局、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
20.努力提高安全监管水平,由政府补贴购置X光安检机,要求快递企业应配尽配,实现进出口快件包裹100%安检。(市邮政管理局、市财政局)
21.推动快递物流企业诚信建设,开展信用信息公开、交换、评价工作,建立健全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市工商局、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
(四)加强人才培养
22.鼓励高等院校和职业技校加强快递物流方面的学科建设,积极探索校企合作共建,为快递物流发展提供更多的专门人才。(榆林职业技术学院、榆林学院、市邮政管理局)
23.鼓励企业和各类培训机构引进高端人次,增加快递物流技能培训项目,支持企业开展岗前培训、技能提升培训和高技能人才培训。(市中小企业局)
24.参加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的人员,以及组织职工培训的快递物流企业,可按规定享受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政策。(市财政局)
(五)强化技术支持
25.通过大数据云计算技术,积极搭建具有开放性、成长性、综合性的快递物流信息化网络平台,实现数据互联互通共享共赢。建设具有区域服务功能的CA认证中心,通过技术手段推进落实网络实名制和邮件、快件实名收寄制度。(市工信局、市邮政管理局)
(六)营造宽松的行业发展环境
26.进一步简化注册资本登记,加快“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放宽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等登记条件,落实“一址多照、一照多址”政策。(市工商局)对快递企业设立非法人快递末端网点实行备案制管理。(市邮政管理局、市工商局)
各县区、各部门要进一步深化对快递物流业的认识,根据本意见提出的各项任务和分工,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的落实措施和工作方案。牵头部门要加大工作力度,及时督促落实。相关部门要密切协作,开拓创新,共同推动我市快递物流业的大发展大繁荣。
榆林市人民政府
2016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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