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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的实施意见
榆政发〔2016〕29号
时间:2019-02-19 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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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26号)、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15〕58号),加快我市重点领域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结合《榆林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榆林市现代产业体系总体规划》等相关规划,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导向,以转型升级、提质增效为主线,深入实施“创新引领、主动转型”战略,从加强基础工作入手,在生产性服务业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上寻突破,在集聚集约、优势特色中求发展,加快生产制造与信息及互联网、现代服务业与工农业深度融合发展,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打造经济发展的新引擎,全面推进资源型经济转型升级。

       (二)发展目标。

       发展十大领域:坚持区域生产配套,开展科技创新、产品创新、管理创新、市场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重点发展现代物流、金融服务、信息服务、科技服务、装备服务、电子商务、人力资源服务、节能环保服务、检验检测、会展等十大领域。

       培育四大载体:一是重点实施11个与农业、工业及信息化高水平融合的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二是引进和培育16个营业收入过亿元的生产性服务业企业;三是大力推进65个重大项目和7项创新工程建设;四是抓好榆林汽车产业园省级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建设,争取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发挥服务业示范作用。

       实现一个目标:到2020年,生产性服务业增加值占服务业总量的比重达到18%以上,占比提高10个百分点以上。

       二、主要任务

       围绕现代物流、金融服务、信息服务、科技服务、装备服务、电子商务、人力资源服务、节能环保服务、检验检测、会展等十大领域重点发展。

       (一)现代物流。大力推进“互联网+物流”建设,加快发展大宗商品、建材、快递等专业类物流交易中心、货物配载中心和综合型物流园区、物流综合信息平台,做大物流企业规模,推广新能源交通工具在物流行业特别是快递行业的应用,强化衔接货物信息,匹配运载工具,提高物流企业运输工具利用效率,降低运输空驶率。支持电子交易平台模式下的线下物流服务体系建设,大力推动物流组织模式创新,促进货源、运载源的高效匹配,实现供应链一体化服务。壮大第三方物流,培育发展5家A级以上物流企业和一批具有区域竞争力的第三方物流集群,推进榆林市煤炭交易中心、榆林市电子商务中心、榆林快递物流综合信息中心等3大物流信息中心,建设榆林市久旭快递、榆阳煤炭物流、榆阳聚能物流、定边公铁联运中心、定边靖杨标准化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神木西站综合物流、大柳塔郝家壕煤炭物流、府谷野芦沟现代物流、府谷中森气调冷库及物流中心、榆林陆港口岸海荣物流、靖边公铁联运中心等11个物流园区,完善城乡配送体系,形成以榆林市物流综合信息中心,市级专业性示范园区及县区级综合性园区的两级园区,交通运输体系多式联运、物流城市共同配送体系及终端节点网络三大体系为主的“123”物流网络。到2020年末,生产性物流业占第三产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13%以上。(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能源局、市工信局、市口岸办负责)

       (二)金融服务。培育完善金融市场体系。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增强金融服务生产的能力,促进金融创新、维护金融安全,完善金融组织体系,建立榆林金融商务区,吸引促进证券、银行、保险、基金管理、信托投资、金融租赁、期货经营等金融机构来榆发展。鼓励民间资本参与金融机构设立村镇银行。做大做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加快设立榆林能源银行,大力发展地方非银行金融机构,积极发展金融中介服务机构创新民间资本管理,积极化解民间借贷危机。设立矿产、水权、排污权、农村“两权”抵押等交易中心。继续推动本土企业上市、发债、租赁、信托等多元化融资。加快发展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基金和文化旅游、产业转型、科技创新、中小企业发展等4支产业投资基金,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建立榆林市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新兴产业。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失信联惩机制,创建全国信用体系试点市。到2020年,生产性金融服务业占第三产业增加值达到1%左右。(市金融办、市发改委、人民银行榆林市中心支行、榆林银监分局负责)

       (三)信息服务。一是建设全市统一的云计算中心。提供统一认证、数据共享与交换、网络与信息安全监控管理、地理空间信息资源共享、视频图像管理等服务,实现全市信息化硬件设施和通用基础软件统一托管、统一运行维护。二是加快推进“政务网络”和“三网融合”工程。建设统一的电子政务网络,实现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信息共享,推进电子政务统一传输网络、政府公共服务平台、城市管理和服务平台建设,提高政府现代化管理和服务水平。推进广电、电信业务双向进入试点和融合发展及移动多媒体广播电视、互联网电视、数字电视宽带上网等三网融合业务应用。三是推动信息服务与其它产业融合发展。推动互联网、北斗导航等信息技术与能源化工、城市管理等领域的深度融合和工业化与信息化的生态融合,提高实体经济的创新力和生产力,形成网络经济与实体经济联动发展的新态势。四是强化与通讯商战略合作。强化网络通信、移动互联网、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北斗导航等领域的技术合作,全面推进工业化与信息化的深度生态融合,实现信息网络、信息应用、信息技术和信息产业的良性互动。重点实施宽带网络工程、榆林市地理空间基础数据库、城市基础信息库、榆林市公共信用信息和联合征信系统、媒体融合项目、榆林市电子政务专网、榆林市中小城市基础网络完善(扩容)工程、云计算等基础设施工程,重点建设“智慧榆林”APP工程、智慧安监、智慧交通、城投空港生态区大数据产业园、定边利德有限公司云计算高科技项目、北斗卫星连续运行基站综合服务系统建设项目、高新区宇星云网通信运营榆林示范基地等重大项目,加快互联网+制造、能源、农业、物流、智慧新榆林,基泰榆阳区“互联网+”中心企业创业中心等“互联网+”项目的建设。到2020年,生产性信息服务业占第三产业增加值2%左右。(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负责)

       (四)科技服务。以科技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科技服务能力建设为重点,搭建科技创新研发、科技企业孵化、科技推广示范三大服务体系,提升重点产业核心竞争力。依托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政策,重点推进现代特色农业、能源化工、装备制造、资源与环境保护、轻纺工业、现代服务领域、民生领域等7个重点领域,农作物新品种选育、高产高效栽培、病虫害防控、水资源高效利用、农林生态环境建设、农业信息化和机械化、现代草食畜牧业可持续发展、特色农产品精深加工,煤炭绿色高效开采、面煤(兰炭、焦油)及干馏煤气综合利用技术、现代煤化工技术、石油炼制与石油化工关键技术、盐化工工艺技术、能化装备、资源开发中的环境问题、水净化及循环利用技术、废气处理及资源化利用技术、循环经济技术、轻纺技术及产品、电子商务、现代物流、食品安全技术、安全生产技术、防灾减灾关键技术等的研究、研发及开发等25项关键技术、新产品的研究和开发,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打通科技与经济结合的通道。重点建设国家清洁煤转化试验示范基地、国家绒山羊工程中心、粉煤回转热解制取无烟煤工艺技术推广、石墨烯防腐材料的研发与应用、榆林市众创空间提升示范工程、榆林市星创天地建设、省级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工程、技术研究示范推广应用项目、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工程“1113”专项等重大项目。到2020年,全社会R&D经费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1%,企业R&D经费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达到1%,科学技术财政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达到1%,科技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50%以上。(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中小企业局负责)

       (五)装备服务。依托能源化工产业和既有装备制造产业基础,以市场为导向,着力培育以维修业、租赁业、研发业、培训业、会展业为代表的五大装备服务业,把装备制造服务增值作为产业升级转型的重要方向,加快推进以榆阳为核心,以神木、府谷、定边、靖边、横山为节点的“一核多点”装备服务业基地建设,构建区域装备服务中心。引导中煤煤机、天地煤机等做大做强,支持神南产业公司等传统煤炭生产服务企业向“煤炭生产服务+互联网”平台模式转型,鼓励延长、神华等大型能化企业内部维修部门独立社会化经营,建立大型装备维修和研发中心,引进建立二手装备交易和租赁平台,支持建立区域研发中心、技术实验室,扶持府谷鸿宇矿业等一批“专、精、特、新”的中小装备服务企业发展,大力发展装备职业教育、实训等,实现制造业与装备服务业良性互动、融合发展,努力形成骨干企业、配套企业优势互补、协调发展的产业格局。重点建设神木矿山机械加工制造维修基地、府谷矿山机械加工制造维修基地、定边航空产业工程、大型装备维修和研发中心、二手装备交易和租赁平台等重大项目。到2020年,装备服务业占第三产业的增加值1%以上。(市工信局、市中小企业局、市科技局负责)

       (六)电子商务。全面实施电子商务平台工程、示范工程和人才工程。大力发展农村电商、行业电商,进一步扩大电子商务发展空间。加快发展农村电商,加快7个县区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工作,建立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的高效、快捷、便利新通道,建设农村电商市场体系。发展一批本地电商,通过电子商务与其他产业融合的不断深化,带动行业电子商务发展。加快构建区域型互联网能源交易平台、能源物流平台、互联网特色农业信息服务体系,积极拓展榆林煤炭交易市场的服务功能,努力提升榆林大宗工业品电商交易水平。深入开展示范工程建设,积极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示范基地和示范企业,认真开展信息消费示范平台和省市级电子商务示范工程建设,推动电子商务集约发展。加快电子商务支付类、应用及平台建设类、营销服务类、物流服务类等平台型、功能型企业发展,推动生产企业利用电子商务强化供应链管理,整合上下游资源,融合业务流程,提高专业化生产制造能力,发展网络定制产品,着力培育一批信誉好、实力强的平台龙头企业。积极发展移动电子商务,推动移动电子商务应用向能源化工、特色轻纺等生产经营和生产性服务业领域延伸。充分发挥电子商务协会作用,加强网络交易监测、产品质量安全监控和电子商务可信交易保障,积极开展网络经营主体的网上电子标识、网上巡查、行政执法、消费投诉处理等工作,实现在线交易产品质量风险监测、监督抽查、预警发布、协查追溯、信用体系各项功能。加大与京东等电商战略合作,创新“京东榆林红枣节”等电商榆林产品活动等产品营销模式。重点实施“淘宝特色中国-榆林馆”、榆林市快递产业园区、榆林煤炭交易市场、大宗商品交易平台、技术交易平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榆林电商创业孵化园区、定边国泰电商电子商务、淘宝大学榆林电商人才基地等项目、锦界工业园区物联网平台、米脂阿里巴巴农村淘宝等重大项目。到2020年,全市电子商务交易额达到800亿元,网络零售额达到80亿元。(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榆林海关负责)

       (七) 节能环保服务。严格执行节能环保法规和标准,强化节能环保指标刚性约束,严格落实奖惩措施。推行市场化机制,加快建立用能权、用水权、排污权、碳排放权初始分配制度。突出抓好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公共机构和商业领域等5个重点领域节能和生态资源、生态环境、生态经济、生态空间和生态社会建设领域等5个重点环保领域建设,实施重点节能和环保工程。建立废弃物交易市场,建设“一站式”合同能源管理综合服务平台,建立健全节能环保监管和技术网络服务体系,强化高耗能行业及重点耗能单位节能管理,积极探索节能量市场化交易,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大力发展第三方节能环保监管监测和服务体系,加快制定兰炭、电石、金属镁等行业地方耗能排放限额标准,重点实施工业节能、建筑节能、交通运输节能、社会节能、燃煤电厂改造等4个节能工程,及大气污染防治、水环境质量改善、土壤环境综合整治、固体废弃物防治、环境监管能力提升等5个环保工程,加快建设“智慧节能环保”,到2020年,重点行业单位产品能耗、水耗、污染物排放量等指标优于全国平均水平,建成国家级环保模范城市。(市发改委、市环保局负责)

       (八) 人力资源服务。突破人力资源瓶颈,把握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重点,大力开发不同层次、不同需求的各类人力资源服务产品。大力培育和发展人才市场,重点围绕现代能源化工、新材料、战略性新兴产业、文化旅游、特色农业、服务业、教育卫生等领域,引进和培育专业化、行业化人才市场。提高人力资源服务水平,加快形成一批有竞争力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鼓励各类资本以多种形式,进入人力资源服务业领域,着力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产业化进程,引进一批专业化人力资源服务企业集团,建立企业人才发展公共基金,鼓励用人单位和个人投资人力资源开发。加大人力资源服务创新,加快市区职业教育资源整合,强化生产性服务业所需创新型、应用型、复合型、技术技能型人才开发培训,引导企业通过专业化的人力资源服务和培训提升人力资源管理开发和使用水平。(市人社局、市教育局负责)

       (九)检验检测认证。加快发展第三方检验检测认证服务,鼓励不同所有制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平等参与市场竞争,不断增强权威性和公信力,为提高产品质量提供有力的支持保障服务。加快建设煤炭、化工、兰炭、金属镁、特色农产品等第三方检验检测服务平台,在煤炭、兰炭、金属镁等领域积极参与制定国际检验检测标准,开展检验检测认证结果和技术能力国际互认。引导检验检测认证机构集聚发展,推进整合业务相同或相近的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创新检验检测信息化服务模式,发展在线检测、开拓电子商务认证,打造“淘检测”信息化综合服务新业态。加大生产性服务业标准的推广应用力度,榆阳区汽车产业园率先垂范,加大中省服务业标准化试点争取和建设力度。2020年,检验检测及相关产业整体规模保持稳定增长。(市质监局负责)

       (十)会展服务。加快建设会展中心,提升会展层次,以榆林煤博会、旅游文化艺术节、国际民歌节、马铃薯节等为平台,策划一批有影响的会展项目,举办形式多样的特色商品展销活动,提升合作实效。培育会展龙头企业,支持组建大型会展企业集团,大力发展创新策划、广告宣传、代理招商、服务管理等展会活动服务配套产业。重点建设“榆林煤博会”、定边马铃薯节、主题艺术节、羊毛绒产业博览会等项目。到2020年,打造3-5个影响力高的品牌展会,把“榆林煤博会”办成国际性、国家级的经贸会展平台。(市商务局、市贸促会、市能源局、市工信局负责)

       同时,健全职业评价制度和信用管理体系,提升商务咨询服务专业化、规模化、网络化水平(市商务局负责);把握全球服务外包发展新趋势,积极承接国际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大力培育在岸服务外包市场(市商务局负责);探索发展融资租赁,引导企业合理利用融资租赁方式,进行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市金融办负责);鼓励企业将售后服务作为开拓市场、提高竞争力的重要途径,完善服务体系,提升服务质量(市商务局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进一步扩大开放。营造公平竞争环境,进一步放开生产性服务业领域市场准入,不得对社会资本设置歧视性障碍,加快落实“先照后证”“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推进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和电子营业执照应用。鼓励社会资本进入电信、邮政、铁路、民航、供水、供电、供气、供热、公共交通、污水垃圾处理等公共服务领域,做好国家级、省级PPP示范项目的争取工作,充分吸收社会资本投资,加快PPP项目落地。在投资核准、融资服务、财税政策、土地使用、知识产权保护和人才供给等方面,对各类投资主体同等对待。积极引进国际国内知名企业在榆设立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各类功能性总部和分支机构、研发中心、营运基地等。按国家规定有序放开建筑设计、会计审计、商贸物流、电子商务等领域外资准入限制。优化境外投资审批程序,提高生产性服务业境外投资的便利化程度。鼓励有条件的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拓展发展空间。

       (二)加大政策落实力度。切实落实中省市有关促进服务业发展的一系列扶持政策,及时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对符合条件的服务业企业及时落实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研发设计、检验检测认证、节能环保等科技型、创新型生产性服务业企业,符合高新技术条件的,可申请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根据中省部署,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扩大到服务业全领域。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建立服务业引导专项资金,创新使用方式,通过融资性担保、创业投资等途径支持服务业发展。鼓励企业、金融机构以及社会资金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推动省成长性企业引导基金等支持服务业重点领域项目及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积极引导金融机构通过科技融资担保、知识产权质押、股权质押等模式创新金融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融资和发行债券,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

       (三)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围绕重点行业、新兴领域,规划布局、谋划建设一批具有比较优势、产业带动性强、品牌示范作用明显的重大建设项目,积极协调解决好项目建设中用地、融资等难题,促进项目及时建成达效。集中力量支持一批创新型企业打造有区域竞争力的龙头企业。推广神华、陕汽、陕煤化等企业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的经验,促进大企业、大集团发挥优势、创新理念、创新管理、创新商业模式,向生产加服务转变,拓展服务领域,提升综合实力。积极引导生产性服务业在中心城市、制造业集中区、现代特色农业基地以及有条件的城镇等区域集聚。科学规划建设城市综合体,积极发展总部经济。培育打造一批以楼宇为主要载体的现代服务业集聚区,为提升城市综合服务功能提供有力支撑。

       (四)增强要素保障。将生产性服务业设施用地纳入“多规合一”总体布局和年度计划,并优先安排。鼓励工业企业利用自有工业用地兴办促进企业转型升级的自营生产性服务业,对提高自有工业用地容积率用于自营生产性服务业的工业企业,经批准可按新用途办理相关手续。选择具备条件的城市和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区域,鼓励通过对城镇低效用地的改造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建立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生产性服务业价格形成机制,全面落实服务业用电、用水、用气与工业同价。对工业企业分离出的非核心业务,在水、气方面实行与原企业相同的价格政策。符合条件的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可参与直供电试点。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强政府引导,及时发布各类人才需求导向等信息,支持服务业创新团队培养,研究促进设计、创意人才队伍建设的措施办法,鼓励创新型人才发展,建立大型人才服务平台,增强人才供需衔接。

       (五)做好统计工作。根据国家制定的生产性服务业及重点领域分类,完善生产性服务业统计制度和指标体系,明确各有关部门统计任务,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和发布制度,做好生产性服务业的统计工作。

       各县区,榆林高新区、榆神工业区要充分认识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的重大意义,要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夯实推进措施,大力支持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市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积极主动工作,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市发改委要加强统筹协调,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督促检查和跟踪分析,促进全市生产性服务业健康快速发展。

       榆林市人民政府         

       2016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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