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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人民政府人事任免
时间:2019-02-19 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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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人民政府2016年9月14日决定,任命:

张玉团同志为榆林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正县级)。

马维骥同志为榆林市畜牧兽医局局长。

贺定森同志为榆林市供销合作社主任。

安宝宽同志为榆林市盐务管理局局长。

免去:

安宝宽同志榆林市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职务。

张玉团同志榆林市农业干部学校校长职务。

陈应新同志榆林市畜牧兽医局局长职务。

刘兆京同志榆林市供销合作社主任职务。

贺定森同志榆林市盐务管理局(盐业公司)局长(经理)职务。

榆林市人民政府2016年9月23日决定,任命:

纪志鹏同志为榆林市信访局正县级信访督察专员。免去其榆林市信访局副局长职务。

葛三喜同志为榆林市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

何莉同志为榆林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高治中同志为榆林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办公室主任; 

崔华同志为榆林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办公室副主任(机构划转)。

王皓同志为榆林市引黄工程建设管理局局长,免去其榆林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主任职务;

袁成平同志为榆林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主任。

刘志华同志为榆林中学校长,免去其榆林市第十中学校长职务;

高胜洲同志为榆林市第十中学校长。

李自新同志为陕西榆林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郝君同志为榆林市城市投资经营(集团)公司总经理。

免去:

纪志鹏同志榆林市信访局副局长职务。

齐艳萍同志榆林市引黄工程建设管理局局长职务。

吴忠宝同志榆林中学校长职务。

郝君同志陕西榆林能源集团煤炭进出口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任增亮同志榆林市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2016年9月30日,榆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定,任命:

王建伟同志为榆林市监察局局长;

姚宏同志为榆林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榆林市人民政府2016年8月25日决定,免去: 

张春生同志榆林市监察局局长职务。

(榆政任字〔2016〕44-58号,按发文顺序排列)

 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9月27日决定,免去:

高胜洲同志榆林中学副校长职务。

 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9月28日决定,免去:

张秋生同志榆林公路管理局副县级研究员职务。

李生辉同志榆林广播电视台副县级研究员职务。

闫治川同志榆林市畜牧兽医研究与技术推广所副县级研究员职务。

康彦斌同志榆林市第二医院副县级研究员职务;

杨高毅同志榆林市卫生学校副县级研究员职务。

雷文艺同志榆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调研员职务。

任命:

高艳梅、高海成同志为榆林市信访局副调研员。

(榆政人社任字〔2016〕44-50号,按发文顺序排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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