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全面提升卫生计生机构服务能力,稳步推进健康榆林建设,根据《榆林市“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榆政办发〔2017〕115号)和《榆林市区域卫生规划(2016-2020年)》精神,现提出如下推进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
一、总体要求
到2018年底,形成以榆林城区为中心,神木、靖边、绥德为副中心,区域医疗联合体为主体框架,功能齐全、辐射城乡的医疗服务格局。基本建立上下转诊、双向转诊、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协作的分级诊疗制度,初步形成30分钟医疗卫生计生服务圈。到2020年,建立与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居民健康需求相匹配,布局合理、体系完整、分工明确、设施齐全、功能互补的卫生计生服务体系,构建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促进人民群众健康状况持续改善。
二、工作任务
(一)科学设置城乡卫生计生服务机构。
1.合理配置公立医院医疗资源。科学设置市、县市区公立医院床位规模,市级按照每千人常住人口1.0张床位标准配备,县级按照每千人常住人口2.45张床位标准配备,配齐卫生技术人员,限制盲目扩张。遵循“大专科、小综合”发展思路,错位设置临床重点科室,独立设置市精神卫生中心(强制医疗中心)、市感染疾病诊疗中心,吸纳部分城市三级医院科室和技术人员,填补专科服务空白,流转综合医院专科人员,促进重点专科发展。
2.加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建设。合理规划布局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设置市、县两级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卫生监督、计划生育服务、采供血、急救中心(站)。强化专业队伍建设,配齐各级公共卫生服务机构人员,按照每千常住人口0.85人的标准配备。加强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全科医学、精神卫生、预防保健、感染疾病、老年康复等公共卫生支撑科室建设,规范其他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程序,完善传染病疫情监测、预警、救治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医防结合的工作机制。
3.加强基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建设。按照全市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要求和常住人口健康服务需求,在县市区高标准建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中心卫生院,使其成为县域医疗服务副中心;按照“一村一室”“一村建站、联村服务”模式,合理设置标准化村卫生室或社区服务站,进一步筑牢基层卫生计生服务网底。
4.大力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医疗机构。落实市场准入、医保定点、学科建设、医院评审等优惠政策,按照每千常住人口1.45张床位标准规划社会办医疗机构。加强社会办医疗机构与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协同发展,提高医疗卫生资源的整体效率。鼓励公立医院与社会力量以合资合作的方式共同举办新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引导社会办医疗机构向高水平、规模化发展,发展专业性医院管理集团,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服务需求。
5.建立健全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协作机制。鼓励开通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的预约就诊绿色通道,推动二级以上医院与老年医院、老年护理院、康复疗养机构、养老机构等内设医疗机构之间的转诊与合作。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开展医疗服务,统筹医疗服务与养老服务资源,合理布局养老机构与老年医院、老年护理院、康复疗养机构等,形成规模适宜、功能互补、安全便捷的健康养老服务网络。
(二)加强城乡卫生计生服务机构基础设施建设。
1.加强市级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2018年,加快推进市感染疾病诊疗中心项目建设,在东沙新址启动实施市中医院迁建项目,完成市精神卫生中心(强制医疗中心)建设任务;落实市级投资,启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监督所整体迁建工作,为加快推动市级预防保健和医疗服务达标奠定坚实基础。整合推进区域医疗资源共享,建设区域医疗中心和国家、省级临床重点专科,确保市域内人人享有均质化的危急重症、疑难病症诊疗和专科医疗服务。设立中医中药事业发展专项基金,加快以中医馆建设为核心的基层服务能力提升,加强中医专科专病防治体系建设,积极推进中医药事业协同发展。
2.加强县级卫生计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县级医院基础设施建设,县市区每建成一所二级甲等以上标准化县级医院(含中医院),市级财政补助200万元,确保到2020年每个县市区建成一所二级甲等医院。加快推进县级医疗机构传染病区、发热门诊、妇产科、儿科、精神卫生科、重症监护、血液透析、新生儿和康复护理等重点专科建设,力争用3-5年时间,建成神木、靖边和市第一医院绥德院区3个区域医疗副中心。加强县市区疾控机构实验室和预防接种门诊的规范化建设,重点建设神木市、横山区疾控中心,完成神木市、绥德县、子洲县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建设任务。同时,配齐县市区公共卫生机构所需设备,完善全市传染病快速响应救援和医疗应急救助体系,切实提高各级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服务能力。
3.完善镇、村卫生计生服务体系。积极开展乡镇(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医源性废水处理改造工作,将乡镇(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建成以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护理、康复为主要服务内容的综合服务机构,为当地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加快推进中心镇卫生院建设,在确保其具备一般乡镇卫生院服务功能外,具备开展普通手术的各项条件,使其成为县域医疗卫生服务的副中心。中心镇卫生院负责对周边区域内一般乡镇卫生院进行技术指导。统筹安排使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资金,遵循填平补齐原则,建成一个规范化乡镇卫生院以奖代补30万元,建成一个乡镇国医馆以奖代补5万元,建成一个标准化村卫生室以奖代补5万元。落实贫困村卫生室基础设施建设任务,确保到2020年末实现村卫生室公共卫生、基本医疗服务全覆盖。
(三)加快卫生计生服务机构人才队伍建设步伐。
1.创新人才投入机制。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的卫生计生人才发展投入机制,设立人才投入专项基金,放宽高层次人才准入渠道,优先保证人才发展投入,为卫生计生人才发展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对纳入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和陕西省“百人计划”、“特支计划”的单位,分别给与一定的专项补助。鼓励社会资金投入卫生计生人才的开发,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建立多元化人才发展投入机制。统筹安排并合理使用经费,形成支持卫生计生人才发展合力。
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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