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改善一线医务人员工作条件切实关心医务人员身心健康具体措施的通知》(陕政办发〔2020〕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2月18日
附件: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改善一线医务人员工作条件切实关心医务人员身心健康具体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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