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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榆政发〔2022〕8号
时间:2022-09-27 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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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榆林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榆林市人民政府               

2022年7月11日               


榆林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


“十三五”时期,榆林市深入实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健康中国战略,城乡公共体育设施明显改善,全民健身活动蓬勃开展,全市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91平方米,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37.5%,统筹城乡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逐步健全。为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需求,提升全市人民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依据国务院《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陕西省全民健身条例》《陕西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等,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的重要论述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和健康中国战略,着力推动全民健身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加快建设体育强市,奋力谱写榆林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二)发展目标。

2025年,全市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6平方米以上,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45%以上。新建改建体育公园不少于16个,全面建成城区、乡镇“15分钟健身圈”,行政村健身设施覆盖率达到100%,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3.2名,城乡居民符合《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合格以上人数比例达到90%以上,全市累计10万人次接受国民体质监测,带动全市体育产业总规模达到150亿元。

二、主要任务

(三)加强全民健身设施供给。

认真落实全民健身补短板五年行动计划,进一步完善“七个一”工程,力争实现重点乡镇(街道)体育设施“三个一”工程,基本满足群众健身需求。围绕建设“15分钟健身圈”的目标,建设一批体育公园、健身步道、社区多功能健身场、社区健身中心,逐步推动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在城乡、行业和人群间均等化,在农村人口聚集点实现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全覆盖。进一步推动社会足球场地设施建设,创新运营方式,实现每万人拥有足球场地数量达到1.8块以上。依托区域内无定河、榆溪河、大理河、芦河等沿河两岸景观优势,打造全民健身示范长廊。借力气候优势,推广冬季冰雪运动,建设标准化滑冰馆和国际化大型滑雪场,启动冰上运动中心前期研究,建设冬季室外冰雪场,形成完善的冬夏季运动项目业态布局。严格落实中央、我省新建居住小区社区健身设施配建要求,按照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的标准配建公共健身设施,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

(四)创新全民健身赛事活动。

各县市区要遵循“因地制宜、业余自愿、小型多样、就近就便”的原则,组织开展三大球、三小球、冰雪类、操舞类、民族传统体育类、妇女健身等形式多样的全民健身活动,切实提高广大群众的参与度。积极打造“一县一品·精品赛事”,根据各地实际状况和群众基础,逐步形成榆阳区汽车场地越野赛、定边县环千年盐湖山地自行车越野赛、绥德县超级定向挑战赛、清涧县红色山地越野赛、吴堡县黄河大峡谷国际漂流公开赛等群众体育精品赛事。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体育健康行“五进”活动,让体质监测、科学健身指导和体育惠民项目进机关、进企业、进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进学校。各级体育部门要积极组织群众参与中央、我省和我市各项全民健身赛事活动,重点关注体育短板突出区域及老年人、青少年、妇女、残疾人等群体的健身运动。鼓励各级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按照《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规定,使用工会经费为职工购买健身服务,定期对本单位职工进行体质检测,开展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测验。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配备健身房和健身器材,开展健身活动。

(五)推动全民健身设施惠民开放。

积极落实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补助政策,并向社会公示开放时间和服务内容,接受社会监督。挖掘全市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开放潜力,在不影响学校日常教学活动的情况下,促进学校体育场馆适时对外开放。推动公共体育场馆为学校开展体育活动提供免费或低收费服务。鼓励企事业单位、社团组织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促进社会体育资源共享。对社会资本投资建设(或运营)并承担公共服务的公共体育场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予以补贴。同时,加强对公共体育场馆开放使用的评估督导,对开放程度低、使用率低、服务对象满意度低的,要求其限期整改。

(六)健全全民健身组织体系。

体育部门要加强对体育社会组织的政策引导和监督管理。市级单项体育协会要加强对会员单位的联系和服务,根据中央和我省政策完善相关标准规范。将运动项目的推广普及作为对单项体育协会的主要评价指标。支持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建设体育社团,在城市街道、社区、小区和乡镇、行政村,建立规范的健身站点,实现基层群众健身有组织、有人员、有阵地,建成市、县、乡镇(街道)三级联动的体育社会组织网络体系。到2025年,全市发展50个以上体育志愿者组织,社会体育指导员数量达到15000人,全市全民健身活动站点达到1000个。

(七)壮大全民健身人才队伍。

不断扩大社会体育指导员数量,提高社会体育指导员服务水平,通过配备服装、以奖代补、培训学习等方式,引导和激励社会体育指导员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创新全民健身人才培养模式,加强健身指导、组织管理、科技研发、宣传推广、志愿服务等方面的人才培养供给。畅通各类培养渠道,引导扶持社会力量参与全民健身人才培养,形成多元化的全民健身人才培养体系和科学评价机制。积极稳妥推进指导群众健身的教练员职称评定工作。

(八)优化国民体质监测体系。

充分发挥国民体质监测站的引领示范作用,积极开展日常性国民体质检测和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建立数据库,定期向社会公布完成情况和分析监测报告,并将结果纳入社会统计指标和健康创建指标。全市每年免费检测人数达到2万次以上,国民体质监测达标率达到92.5%以上。医疗机构和国民体质监测中心(站)应当普及体检和体质监测融合的健康检查方式,为不同个体提供针对性的运动健身方案或者运动指导服务。

(九)促进体育产业全面发展。

利用榆林独特的自然资源优势和打造“陕甘宁蒙晋交界”最具影响力城市的契机,进一步促进集赛事管理、竞赛表演、文化交流、健身休闲、旅游观光、体育制造于一体的体育产业全面发展。围绕“黄河、沙漠、长城”等自然资源,开发具有地域特色体育产业项目。积极鼓励和引导各种所有制的组织和个人投资体育产业,发展壮大体育竞赛、健身休闲、体育培训、体育中介等产业实体,培育扶持一批本土体育企业。优化体育消费环境,创新消费产品,培育体育消费新模式新业态,促进全民健身多元化发展。

(十)实现全民健身融合发展。

积极促进体教融合。完善学校体育教学模式,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个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加大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各级各类体校和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力度,各县市区初一、高一年级至少设置一个“奥体班”。加强体育项目布点学校、校园足球基地学校和项目重点学校建设,促进学校体育的普及和竞技体育水平的提升。稳步推进体医融合。发挥体育运动在疾病预防、健康促进、康复治疗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培养一批既懂疾病防治,又懂科学健身和运动康复的复合型人才,每年至少举办1期运动处方师资培训班。推进体医结合示范医院建设,开展医务人员和社会体育指导员互补培训,更好服务群众科学健身。出台《榆林市国民体质健康指导白皮书》,指导群众健康生活和科学健身。创新开展体旅融合。通过普及推广冰雪、山地户外、航空、水上、马拉松、自行车、汽车摩托车等户外运动项目,完善相关设施,拓展体育旅游产品和服务供给。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体育旅游精品线路、精品赛事和示范基地,创建国家体育旅游示范区。大力倡导区域融合,支持各地利用自身资源优势培育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品牌,鼓励府保(秦晋马拉松)、沿黄线、长城圈、秦直道等区域联合打造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品牌,促进区域间全民健身协同发展。

(十一)加强全民健身智慧化建设。

推动线上和智能体育赛事活动开展,支持开展智能健身、云赛事、虚拟运动等新兴运动。依托中央和我省体育活动管理服务系统,加快建设智慧场馆,提升体育场馆运营管理的信息化水平。建设全市全民健身信息服务平台和公共体育设施电子地图,提供健身设施查询预定、体育培训报名、健身指导等服务,逐步形成信息发布及时、服务获取便捷、信息反馈高效的全民健身智慧化服务机制。

(十二)强化全民健身安全保障。

鼓励在公共体育场馆配置急救设备,确保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开放服务达到防疫、应急、疏散、产品质量和消防安全标准。建立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安全防范、应急保障机制。建立户外运动安全分级管控体系。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加强全民健身相关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和个人信息保护。坚持防控为先,坚持动态调整,统筹赛事活动举办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三、保障措施

(十三)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要牵头落实本行政区域内的全民健身工作,成立全民健身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责任明确、分工合理、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定期举行全民健身联席会议,落实全民健身实施计划,研究制定本区域内全民健身工作。

(十四)强化宣传教育。各县市区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借助“全民健身日” “全民健身周”、传统节日、农闲季节及法定节假日,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宣传和普及全民健身知识,大力倡导科学、文明、健康、快乐的现代生活方式,提高公民科学健身素养。

(十五)加大经费投入。各县市区要加大对公共体育事业经费的投入,将体育事业经费、基本建设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和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加强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提高使用效益。建立健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机制,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资体育事业。探索设立市体育发展基金,拓展体育发展融资渠道。

(十六)严格监督检查。按照本实施计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科学评价机制,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全民健身工作定期进行综合评价,细化年度计划和工作方案,形成责权明晰、执行到位、协同合作、问责有力的工作格局,确保全民健身各项工作全面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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