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榆林市过敏性鼻炎防治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已经市政府2024年第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18日
榆林市过敏性鼻炎防治工作
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
为进一步提高过敏性鼻炎科学防治水平,降低过敏性鼻炎对市民的生活影响,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贯彻新时代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人民至上、尊重科学、防治结合、久久为功”的原则,深入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临床研究,大力推进科研技术攻关,不断健全过敏性鼻炎“防、宣、治、研、教”防治体系。到2026年,在环境综合治理、药物研发和中医药防治等领域取得实质性进展,过敏性鼻炎发病率逐步下降,诊疗服务体系更加健全,雷暴哮喘防控、救治和应急处置能力显著增强。
二、主要任务
(一)统筹综合治理,强化防控措施。
1.加强流行病学调查。通过过敏性鼻炎流行病学调查,全面掌握我市过敏性鼻炎流行现状及主要影响因素,形成全面系统的流行病学调查报告,提出针对性干预措施和防控策略。从2024年起,选择特定人群持续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研究。(责任单位:市卫健委)
2.强化花粉浓度监测播报。结合全市植被种类和地域分布情况,优化花粉浓度监测信息发布系统,在致敏花粉高发季节对花粉浓度实行动态监测,利用“健康榆林”“榆林气象”微信公众号和“榆林花粉播报”微信小程序为公众提供花粉浓度信息播报服务,形成常态化机制。(牵头单位:市气象局,配合单位:市卫健委)
3.落实雷暴哮喘预警措施。总结榆林及周边地区雷暴哮喘应对经验和做法,建立健全预警播报机制,组织气象、医疗、林草领域专家成立雷暴哮喘会商研判组,于每年7—9月每天组织会商研判。依据研判结果,提醒教育机构和医疗机构提前做好应对准备工作,并通过手机短信、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向市民发布预警信息。(牵头单位:市卫健委,配合单位: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林草局、市气象局)
4.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持续加强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充分发挥中医药预防过敏性鼻炎优势,遴选切实有效的过敏性鼻炎防治适宜技术,在全市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推广普及。每年至少遴选推广一项中医药适宜技术,力争于2026年形成一套健全完善的推广应用机制。(责任单位:市卫健委)
(二)加强宣传引导,开展健康宣教活动。
5.开展科普知识宣传。不断创新健康科普理念、视角、模式,综合运用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广播电视、新媒体短视频等渠道,组织开展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广泛开展过敏性鼻炎防治科普知识宣传,增强公众防护意识。(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6.开展健康义诊活动。利用“世界哮喘日”“世界过敏性疾病日”等卫生健康宣传日,组织全市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耳鼻喉科、呼吸科专家,在城区广场、乡镇集市、学校等人群集中地举行义诊活动,引导群众正确认识过敏性鼻炎。(牵头单位:市卫健委,配合单位:市教育局)
7.开展主诊医师宣教。在全市各医疗机构门诊建立过敏性鼻炎宣教阵地,全面推行主诊医师“一对一”宣教机制。在医疗机构微信公众号设置“过敏性鼻炎防治”宣传版块,提供在线咨询服务。(责任单位:市卫健委)
8.组织惠民公益活动。每年7—9月在全市城区广场、学校等人群集中地,组织开展过敏性鼻炎公益宣传活动,向过敏性鼻炎患者免费发放“防治健康包”,为各学校医务室(保健室)配备相关药品,并落实专科医师开展用药指导和现场诊疗活动,不断降低过敏性哮喘等急危重症的发生率。(牵头单位:市卫健委,配合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三)统筹医疗资源,完善救治保障机制。
9.健全三级诊疗机制。持续加强各级医疗机构变态反应科建设,通过组建专科协作联盟、基层医疗机构专业技术人员招聘,不断健全市、县、乡三级诊疗服务体系。到2026年,全市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变态反应科覆盖率达100%,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专科技术人员配备率达50%以上。(牵头单位:市卫健委,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10.强化应急救治机制。建立健全专科诊疗人员培训和分级诊疗制度,指导全市中小学校、各级医疗机构制定过敏性鼻炎高发病季节医疗救治应急预案,加强学校医务室建设,定期组织校医(保健教师)开展业务培训,完善学校与医疗机构联动机制,优化转运就医流程,设置急诊急救绿色通道,联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到2026年,全市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应急医疗救治床位数不少于设置总床位数的20%;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般急救设施设备配备率达100%,并具备一定的急诊急救能力;各中小学校校医配备率达100%。(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市卫健委,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11.落实医保报销机制。将治疗过敏性鼻炎所需药品、诊疗服务项目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落实城乡居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保障待遇。按规定将过敏性鼻炎纳入我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保障范围,确保参保患者按规定享受医保待遇。(责任单位:市医保局)
12.推行健康管理机制。摸清全市过敏性鼻炎患者底数,完善居民健康档案信息,参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高血压病患者健康管理项目,在榆阳区、横山区、神木市推行过敏性鼻炎患者健康管理试点。建立“榆林市过敏性鼻炎患者健康管理平台”,实行信息化管理,由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定期开展随访、用药指导等健康管理服务。(牵头单位:市卫健委,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四)统筹科研立项,实施科技攻关行动。
13.致敏花粉研析行动。设立致敏花粉科研课题,深入开展花粉种类、传播途径、雷暴哮喘病因及发病机理研究。到2026年,初步掌握全市主要致敏花粉种类、数量及随季节变化规律,提出阻断花粉传播、降低花粉浓度的应对措施。(牵头单位:市气象局,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卫健委、市林草局)
14.绿化植被替代行动。继续推进乔灌木替代蒿属类植物等生物更替工作,以榆林中心城区、县级主城区及周边区域为重点,每年实施面积不少于2万亩,同步开展乔灌木替代蒿属类植物效果评估,提出新一轮植被替代方案及工作措施。(牵头单位:市林草局,配合单位:市住建局、市城管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榆林高新区管委会、榆林科创新城管委会)
15.综合环境治理行动。邀请国内外植物学、生态学、环境学等领域知名专家,开展植物种类、生长规律、物候特征、生态演替等生物多样性研究,制定全市综合环境治理中长期规划,提出生物防治措施。(牵头单位:市林草局,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榆林学院、榆林职业技术学院)
16.药物制剂研发行动。遴选国内外优秀科研团队,制定专项科研课题,大力开展过敏性鼻炎特效药物制剂研发和先进诊疗技术创新,积极推广中医方剂的临床使用。力争于2026年在过敏性鼻炎诊疗方面取得突破,制定出台过敏性鼻炎诊疗技术规范,提出科学、合理、安全、有效的诊疗方法和措施。(牵头单位:市卫健委,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
(五)统筹能力提升,建立人才培养机制。
17.加强学术型人才培养。按照《榆林市高层次人才(团队)引进办法》,严格落实薪资待遇、保障措施和支持政策,加快推进高层次复合型医学人才引进和紧缺岗位人才培养。每年通过专项招聘和定向培养,引进1—2名领军型人才或培养1—2名本土学术型人才,逐步建立本地科研人才团队。(牵头单位:市卫健委,配合单位:市委组织部)
18.强化实用型人才培养。将全市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呼吸内科、变态反应科相关诊疗技术人员纳入榆林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计划,每年培训不少于10人。(责任单位:市卫健委)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优化充实市过敏性鼻炎防治工作专班,完善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各成员单位要强化系统思维和科学谋划,抓紧制定本行业重点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各县市区要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完善制度建设,明确职责分工,强化责任落实,推动过敏性鼻炎防治措施落地见效。
(二)强化督促指导。市卫健委要会同市政研督查办,围绕过敏性鼻炎防治重点工作任务开展督导检查,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开展阶段性评估和效果评价,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
(三)强化宣传引导。密切关注政策落实进展情况、困难问题和成效经验,根据形势变化调整完善政策。组织好政策解读和相关培训,及时总结好做法、好经验,积极宣传工作进展和成效,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为过敏性鼻炎防治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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